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及范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主要包括: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政策文件;

3.主要监管指标数据以及主要业务经营数据;

4.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5.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

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普惠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信息、相关风险提示或公告;

12.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以下载体公开: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官方网站(http://www.cbirc.gov.cn/branch/anhui/view/pages/index/index.html);

2.淮北市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主流媒体;

3.新闻发布会;

4.其他方式发布,如政务公开宣传栏等;

    5.现场查阅点:(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办公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淮海中路3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30-17:15,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61-3035044。(2)淮北市图书馆,办公地址:淮北市博物馆路3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61-3063670。(3)淮北市档案馆,办公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318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61-3926006。

 

(三)公开的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之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应注意区分申请政府信息与信访、投诉、举报的区别,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条款界定。信访、投诉、举报等应按原有渠道和程序进行办理,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现场领取,也可以在本指南的附件中下载。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特征性描述。

(二)申请的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提出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在线申请(官网首页—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

4.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传真号码:0561-3053015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电话号码、通信地址)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四)申请的处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表》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申请内容是否明确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对于申请要件完备、内容完整明确的申请,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办公室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1∶45,14∶30—17∶15(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淮北市淮海中路36号

联系电话:0561-3035044

传真电话:0561-3053015

邮箱:hbybjfj@cbirc.gov.cn (此邮箱不用于接收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请按照本指南第二部分列明的渠道申请)

邮政编码:235000

四、收费情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将根据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