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解读】淮北市2026年30项民生实事之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一、本项工作的核心内容:
实施背景:2025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2025年10月1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皖政办〔2025〕11号。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淮北市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若干措施》(淮政办〔2026〕1号)。
年度目标: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市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参照各县(区)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二、政策解读和办理流程:
一是界定对象、标准。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市公办幼儿园大班儿童保教费,三区标准按照最高不超过市、县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濉溪县按照最高不超过县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大班适龄儿童,满足学籍正常及在园就读两个条件,参照本县(区)同类型的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教费高出免除金额的部分,可以继续收取高出部分的差额。
二是明确分担分配方式。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根据上级核定的我市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及在园儿童人数测算,由中央、省、市、县(区)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分担比例为60%。省、市、县(区)共同承担40%。各县(区)幼儿园免收的保教费金额与实际收到的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差额由幼儿园所在县(区)财政据实兜底承担。
三、咨询方式
教育局计财科:38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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