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6-01-06 10:09 字号: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党的二十大提出强化科技自立自强,安徽省十四五规划明确将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淮北市需通过地方立法细化上位法要求,将政策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为我市制定《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提供了基本依据,合肥市南通市、扬州市等地已经出台的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为我市制定条例提供了有益的立法借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着力提升创新质效,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但是工作中也面临创新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存在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科技创新促进立法,有利于对上位法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不断优化顶层制度设计,有利于更好地答好省委“创新之问”,推动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后,市科技局迅速启动立法相关工作,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小组。20249月启动《条例》起草的调研工作,赴县区、企业、科研机构深入了解科技创新工作的难点堵点,梳理问题清单。起草小组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借鉴南通扬州、合肥等市制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52月初完成了《条例》初稿。2025225-2025326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616,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626日,市人大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通过实地调研、组织座谈等方式,进行十余轮修改完善。1127日,《条例》经淮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231日,《条例》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市人大常委会于202615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四、工作目标

《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聚焦当前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难点,以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为核心目标,通过完善统筹协同机制,强化企业主体、人才支撑、平台载体、金融赋能、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畅通中试孵化、技术交易、成果转化通道,深化市校合作和长三角区域协同,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生态,推动新质生产力加速成长,为淮北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持久动能。

五、框架和主要内容

《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强化战略引领,优化成果转化体系条例明确政府职责,要求市、县(区)两级政府依据本市优势产业及未来产业布局,组织应用研究、技术攻关与重大技改,加速产业绿色低碳与数字化转型。同时,通过深化市校合作、健全技术交易与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完善科技成果权益分配机制等系统性举措,打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关键环节,促进创新供给与产业需求高效对接。

(二)突出企业主体,构建人才与金融支撑生态条例着力巩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决策、投入和转化主体地位,构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格局,并在研发投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在人才方面,不仅完善高端人才引进机制与“一站式”服务保障,还特别强调支持本地高校和职业院校围绕重点产业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并鼓励企业设立“人才飞地”。金融保障层面,条例列举了建立科创基金体系、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展科技保险、支持企业上市等多渠道支撑措施。

(三)夯实平台载体,促进区域协同创新条例支持各类研发平台建设,推动建设长三角创新联合体,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特别鼓励设立市场化、多元投入的新型研发机构,并强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创业载体建设,在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此外,条例鼓励跨区域合作,积极融入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及区域科创圈,实现创新要素共享与政策衔接。

(四)营造包容环境,完善保障与监管机制为激发创新活力,条例探索实施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赋予科研单位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同时,建立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并明确规定对探索性强、风险高的项目,若已勤勉尽责仍未能达成目标,可予以合规结题且不影响后续申请,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条例也明确了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以及监督问责机制,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六、创新举措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与统筹协调机制条例》第三条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科学技术事业的全面领导”,第四条设立“科技委员会”作为专门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创新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定期例会、跟踪督办等科技创新工作机制”,这些条款构建了从顶层设计到执行落实的“强统筹、硬落实”管理新模式。

二是聚焦本地产业特色,指明创新方向条例》第七条紧密结合淮北市“先进高分子结构材料、铝基高端金属材料及汽车零部件、绿色食品、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布局“新能源、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并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明确了符合本市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的科技创新主攻方向。

三是深化产学研协同与成果转化《条例》第八条强调深化市校合作,鼓励企业与淮北师范大学、淮北理工学院等本地高校联合攻关;第九条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转化服务平台;第十条鼓励发展技术经纪服务;第十一条探索‌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成果转化激励与服务体系。

四是构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与人才支撑体系在主体培育方面,《条例》第十二条提出构建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为骨干,科技领军企业为引领‌的梯次发展格局。在人才方面,第十四条发挥“淮北人才日”品牌效应,第十六条完善人才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第十七条支持高层次科技团队带成果来淮转化,体现了“引育并重、服务优先”的理念。

五是主动融入区域协同创新格局《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要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并特别提出‌加强与徐州等市合作‌,积极融入区域科创圈,体现了在更大范围内配置创新资源的开放视野。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围绕战略统筹谋划、创新主体培育、产业创新发展平台载体建设、科技人才引育等重点任务开展工作,推进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

八、政策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淮北市科技局创新发展规划与体系建设科(科技动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1-3895729

通讯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13(邮编:2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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