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监督第三方机构协助入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试行)》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18 08:28 字号:

一、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工作。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接连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着重强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性。为紧跟上级决策部署,切实解决第三方机构协助入企行政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淮北市司法局主动担当,牵头开展《关于规范监督第三方机构协助入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该《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旨在为淮北市的企业发展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在涉企行政检查中,第三方机构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当前也暴露出诸多问题。规范第三方机构协助入企行政检查,是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关键一环。通过强化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与监督,能够有效整治检查行为不规范、检查结果不准确、廉政风险高等突出问题。这不仅能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还能显著提升涉企行政检查的科学性、公正性与权威性,让行政检查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发展与市场秩序维护。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5年5月,淮北市司法局正式启动《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6月初形成征求意见稿。6月初和7月中旬,先后两次书面征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共45家单位意见,其中42家无意见,3家单位反馈6条建议均未采纳,未采纳建议已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一致。6月20日至7月20日,通过官方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起草团队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8月25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对送审稿进行审议并通过。9月4日通过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的实施,致力于构建规范监督第三方机构协助入企行政检查的长效机制。通过落实该意见,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将更加规范,检查行为更加有序,检查结果更加可靠,廉政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最终实现涉企行政检查效能的大幅提升,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在市场竞争中蓬勃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规范第三方机构选择。行政机关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入企行政检查。定期从服务质量、诚信状况、检查结果准确性等维度对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评估。

(二)加强第三方机构管理。行政机关与第三方机构需签订详细的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检查范围、检查标准、检查期限、费用支付等关键事项。例如,明确规定第三方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并提交规范的检查报告等。行政机关还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定期组织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检查程序方法的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合规意识。

(三)强化检查行为监督。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对第三方机构协助入企行政检查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行政机关安排专人对第三方机构的检查活动进行现场监督,记录内容涵盖检查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详细信息,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留存。监督人员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要求整改。

(四)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协助入企行政检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如出具虚假报告、泄露企业商业机密、接受企业贿赂等,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对列入“负面清单”的第三方机构,依法依规采取限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降低信用等级、禁止一定期限内参与政府相关项目等惩戒措施,形成有力震慑。

(五)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如定期开展廉政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检查任务分配、检查结果审核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制定严格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标准,防止出现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问题。

六、创新举措

(一)构建“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责任体系。清晰划定委托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必须履行管理、监督、回访和报告责任,解决第三方机构“用而不管”或“管而不力”的责任虚化问题。

(二)创设第三方机构“负面清单”与信用“黑名单”制度。通过建立“负面清单”及时曝光违规失信行为,并将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大幅提高第三方机构的违规成本。

(三)强化“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要求委托单位将第三方机构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抄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为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监管体系奠定基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规范监督第三方机构协助入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淮北市规范第三方机构协助入企行政检查工作提供“组织引擎”,确保此项工作从“政策文件”走向“实际落地”,最终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的目标。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扎实做好本行业第三方机构协助入企行政检查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财政部门严格把控相关经费预算和支出,审计部门加强对经费使用的审计监督,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规范监督第三方机构协助入企行政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如未按规定备案、违规选择第三方机构、对检查行为监督不力等,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委托协议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八、咨询机关和方式

咨询机关:淮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咨询电话:0561-319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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