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绿色食品产业创新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淮北市绿色食品产业创新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4年2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4〕7号),高起点打造绿色食品的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构建全新产业生态,加快建设结构合理、链条完整、布局优化、规模巨大的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2024年6月4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北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2024—2028 年)》(淮政办秘〔2024〕18 号),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特色彰显、高质量发展的绿色食品产业体系。
为有效解决制约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整合政府、企业和高校多方力量,促进绿色食品产业产值快速提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将其纳入全市四大优势产业集群,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出台本《方案》,有利于解决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提升企业的技术力量,做大做强绿色食品企业,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对我市绿色食品创新项目课题发布、评审立项、监管与验收等作出明确说明。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5年1月20日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一个月。截至2月20日公示期满,电子邮件、通讯和电话等反馈途径均未收到意见反馈。2月12日,《方案》书面征求13家单位意见,收到13家单位反馈,其中11家无意见,2家单位反馈意见建议2条,已采纳0条,未采纳建议已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一致。2月28日,通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3月4日,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3月6日,通过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公共政策兑现审查。3月7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4月15日,淮北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27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方案》6月1日起施行。
四、工作目标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各种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形成政府部门推动、企业主动、科研和金融机构服务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模式,推动我市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淮北市绿色食品产业创新项目实施方案》分为项目征集、项目确定、项目实施与监管、项目验收与奖补、资金来源等五个部分9条内容。
(一)对象:淮北市辖区内绿色食品企业。
(二)原则:采取自愿申报,市级综合评审的原则。
(三)条件:立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
(四)程序: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创新项目攻关课题,主体自愿申报,市级评审团队综合评审立项。
(五)监测:对立项的项目实施跟踪监管机制,项目团队定期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包括研发进展、设备改造情况、市场推广成效、资金使用情况等。
六、创新举措
形成政府部门推动、企业主动、科研和金融机构服务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模式,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将及时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推送创新项目征求信息,组织评审团队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立项项目。落实项目跟踪监管,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推动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八、咨询部门和咨询电话
咨询部门:淮北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咨询电话:0561-336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