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回应-城乡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启动
个人缴费400元
9月以来,我市全面开启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工作。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举行的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居民医保在缴费标准、分类资助政策、大学生参保缴费方式等方面发生了部分变化。
据了解,在个人缴费标准方面,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和400元。我市继续执行全省统一、全国最低标准。“国家财政出的钱要比个人出的钱多,占到了60%以上。”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医保筹资水平逐年调增既有稳步提高待遇水平的制度需要,也是应对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药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带来的基金支出压力的客观需要。”
为减轻困难群众缴费负担,市医保局对特殊群体建立了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其中,对特困人员(含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分别给予350元、320元、200元的财政补助,其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严格落实大学生在学籍地参保的要求,由学校负责组织、动员学生线上自助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原则上10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工作。若学生为救助对象,可选择在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地参加居民医保。
据悉,今年城乡居民医保仍实行按年一次性集中缴纳,集中参保期从9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自2025年1月1日享受待遇。对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等,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5年2月底,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底前缴费的外出务工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我市城乡居民可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淮北医保”、“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直接参保缴费,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登记缴费。需要注意的是,有税务系统缴费和职工门诊共济账户缴费两种缴费方式,只需选择一种即可,避免重复缴费。
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媒体提醒广大参保群众,要及时参保缴费,为个人及家庭提供一份坚实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