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消防救援局 发布时间:2024-09-20 11:25 字号:

202493日,淮北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4913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该《意见》是贯彻落实《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具体举措,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一、《意见》制定依据和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统一部署,2018109日起,原公安消防部队全部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2018119日,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按照《关于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0号)文件精神: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措施,平移部队现有政策、待遇标准。目前,应急管理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多个国家部委已经出台了关于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相关优待保障政策文件。

二、《意见》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随着职能任务拓展,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具有高风险、高强度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出台《意见》,有利于建立健全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充分保障消防救援指战员及其家属权益,提升消防救援指战员职业荣誉感,进一步激励广大指战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推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意见》起草过程

该文件由淮北市消防救援局拟稿,参考省内外相关地市保障机制文件,征求机关、基层单位建议后形成初稿。2024531日起,淮北市消防救援局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对市级19家部门及单位进行意见征求。712日,市司法局通过合法性审查。716日,市政府组织重点涉及的12家部门及单位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现场细化内容5条。93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91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意见》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振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士气,解决广大指战员的后顾之忧,增强全市消防救援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担当意识,激励更多有志青年投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功立业,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消防救援事业发展。

五、《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17条,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机制保障、职业荣誉保障、社会优待保障、职业待遇保障、人才建设保障等内容。

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包含建立重大工作、重要信息直报机制、相关工作权限和专业委员会协调部署工作在内的报告制度;规定了包含每年消防工作会议、政府常务会听取消防工作报告制度,考核相关单位并加强结果运用等在内的会议制度;确定了包含对行业部门开展指导、督导、考评,推动专业委员会实体化运行。

第四条至第五条,明确了包含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纳入党委政府、群团组织表彰奖励体系、消防救援人员立功受奖和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办法等内容在内的表彰奖励制度;同时确定了消防救援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享受伤亡抚恤待遇在内的伤亡抚恤制度。

第六条至第十一条,明确了消防救援人员享受的相关医疗就诊优待,确定了消防救援人员在交通出行享受的各项优惠优待政策,对消防救援人员在家庭落户、子女教育、家属随调等方面享受的相关政策做出明确,明确了不同工龄、级别消防救援人员享受的包含税费减免、优待补助等在内的其他优待保障。

第十二条到第十五条,明确了包含消防救援人员相关补助补贴经费保障单位、享受待遇和考评办法在内的经费保障制度,确定了包含医疗保障待遇、投保种类、金额和保费统筹保障单位等在内的医疗保障制度,规定了消防救援人员住房保障参照标准和优先住房保障政策,明确了不同情况下消防救援人员的相关退出保障政策。

第十六条至第十七条,明确了包含畅通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和地方党政干部交流渠道、将消防救援队伍干部纳入组织部门培训、挂职等范围的人员交流保障机制,确定了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转岗、交流等方面的保障机制。

六、创新举措

《意见》的出台,对消防救援队伍相关优待保障进行了明确,对各项保障优待措施进行了分类细化,填补了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以来市级层面在政策文件上对消防救援人员保障的空白,有利于消防救援人员享受优待、维护权益,突出了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积极联络相关责任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确保相关保障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在队伍内部组织学习《意见》内容,进一步增强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自豪感、荣誉感,坚定全体指战员在驻地建功立业的信心决心。

 

 

 

咨询科室:淮北市消防救援局政治工作科

联系方式:0561-315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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