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消防救援局 发布时间:2024-07-20 17:33 字号: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2024年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5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根据省政府工作方案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市消防救援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淮北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出台《行动方案》,旨在严格履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我市电动自行车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系统梳理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重点任务,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含三、四轮电动车)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2024年6月7日,市消防救援局结合我市实际,在前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起草形成《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意见征集。自6月8日,先后两次征求各县区政府和15个行业部门意见建议,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

(三)公众参与。6月28日,市消防救援局牵头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工厂、街道社区及市民居民等13人在市消防救援局开展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市消防救援局在广泛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风险评估。6月28日,《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淮北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为低风险等级并备案通过。

(五)公平竞争审查。7月2日,市消防救援局按要求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平竞争审查。7月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出具审查结论,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审查通过。

(六)律师审查。7月4日,市消防救援局按要求进行了第三方律师审查并通过。

(七)合法性审查。7月8日,市消防救援局按要求向办理了“淮北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理标签”并向市司法局申请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7月9日,市司法局出具审查结论,合法性审查通过。

(八)请示。7月9日,市消防救援局按要求向市政府递交了关于提请印发《行动方案》的请示,7月12日,市政府批准同意。

(九)正式印发。7月14日,《行动方案》(淮政办秘〔2024〕22号)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五、主要任务

《行动方案》中包括6个方面整治重点,主要是围绕技术端、生产端、销售端、改装端、使用端、回收端6个方面突出问题,提出22项任务措施,重点突出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源头管理部门“深排查、严打击”,突出抓好蓄电池等产品质量治理。电动自行车火灾,背后暴露出的是违规改装、蓄电池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按照“全覆盖、无死角”原则开展大排查、大清理,明点要严查,暗点要深挖,网上要严查,线下也要严查,对违规改装、假冒伪劣、小作坊加工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严办一起,并彻底深挖背后利益链条,跟踪核查产品流向,做到“一窝端”。

二是使用末端“讲危害、抓管理”,做好停放充电环节的群众工作。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动态性较强,管理难度大,群众工作比较难做。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发现违规停放的要立即清理,对不落实管理责任的物业企业要约谈处理;消防部门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屡劝不止、拒不改正的坚决依法处罚,保持高压震慑态势。执法的同时也要有温度,电动自行车涉及广大百姓切身利益,日常管理不能“一刀切”,执法工作不能“冷硬横”,要带着感情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讲清整治利害,引导群众正确认识。

三是设施建设“多元化、全覆盖”,突出抓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小区存在飞线充电和进楼入户现象,受地理位置、经费投入及充电费用偏高等因素影响,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缺口较大,不能满足群众实际需求。住建部门将加快推进“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设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实施我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任务计划(2024年计划完成新增车位2.4万个、充电端口2.5万个)。督促物业企业灵活合理地利用公共用地、原有自行车棚。住建、自然资源规划、城管等部门要合力争取公共区域空间,并简化变更手续。发改部门采取一切办法,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用,让群众“能承担”“愿意用。

四是重点行业群体要“底数清、情况明”,突出抓好基础摸排。目前,快递外卖行业是使用电动自行车,特别是非法改装扩容蓄电池的最突出的行业领域。市场监管、邮管等部门牵头组织摸清楚这些行业领域从业人员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是否合格、平常在哪里停放充电等等,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针对性管理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销售维修门店、电池回收储存等单位基础情况,市场监管要会同公安、生态等部门摸清楚、建台账,不留死角盲区。

六、创新举措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的技术标准要求,积极向我市相关生产企业进行宣贯,推动对标、达标生产。

(二)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核心部件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常态化开展质量抽查。

(三)针对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不满足现实需求等问题,市住建局牵头联合7部门印发《全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建设标准化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四)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坚持“集中充电、集中管理”,全面推行“满电回家”。

(五)规范居民住宅小区充电电价一律按居民电价执行,监督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公示充电和服务价格,严禁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

(六)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禁止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

(七)对电动自行车全面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将车主信息、车架号及蓄电池识别代码纳入登记事项,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登记上牌服务。

(八)鼓励企业为配送员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行共享换电模式。

(九)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出台我市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以旧换新有效落实。

(十)建立老旧蓄电池报废淘汰机制,落实强制性报废标准。推动生产企业以自建、委托等方式提供老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推动回收企业建立、运用专业化平台,促进老旧蓄电池规范回收处理。

七、保障措施

成立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由消防、应急、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15个部门组成,省应急管理厅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单位派联络员参加工作专班集中办公,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落实“月会商、月通报、季小结、年考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淮北市消防救援局防火监督科

联系人:杨大路

联系电话:0561-315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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