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旅游民宿扶持奖励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文旅体局 发布时间:2023-12-31 09:18 字号:

2023年12月29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旅游民宿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淮政办〔2023〕32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3年8月,淮北市召开加快旅游业发展推进大会,会议强调科学规划旅游产品矩阵,突出抓好龙头项目带动,深化多业态融合发展,全力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以“五大板块”“十大工程”为抓手,擦亮叫响淮北旅游品牌,提升旅游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加快旅游业发展推进大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2号)精神,促进旅游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旅游民宿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打造具有淮北特色的旅游民宿品牌,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研究起草并经多轮修改后形成《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托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和绿色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搞活了农村经济,是振兴乡村的好做法。”作为发展乡村旅游的有效切入点,乡村民宿大有可为。推动乡村民宿发展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是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和升级转型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省旅游民宿蓬勃发展,已成为文化和旅游消费新热点,我市出台《办法》,多形式、全方位为旅游民宿发展提供扶持措施,鼓励本地村民和外来投资者利用闲置民居等资源改造开办民宿,重塑乡村的魅力和提升乡村的文化旅游竞争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打造和美乡村升级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结合皖政办〔2021〕2号文件精神和我市旅游民宿发展实际,并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借鉴相关地市经验做法,于2023年8月,起草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意见征求。2023年9月,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征求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并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办法(送审稿)》。

(三)公平性竞争和合法性审查。2023年12月,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公平性竞争审查,无修改意见。同时,市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提出的意见予以采纳。

(四)会议审议。2023年12月29日,《办法》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会上提出的意见均予以采纳。

(五)文件印发。2023年12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办法》(淮政办〔2023〕32号)。

四、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群众参与的原则,积极推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到2026年,实现全市旅游民宿数量和质量的全面提升,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民宿,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市旅游民宿管理更加规范、发展更加有序、市场体系更加完善。

五、主要任务

《办法》从8个方面对旅游民宿进行扶持奖励。

序号

扶持政策

具体措施

1

投资建设

奖励对象:旅游民宿投资方。 

最高限额:200万元。

具体标准:投资额≥500万元,按投资额5%给予补助。投资额<500万元,按投资额3%给予补助。

2

民宿运营

奖励对象:旅游民宿。

最高限额:10万。

具体标准:每个客房每年补助2000元。 

3

品牌创建

奖励对象:等级民宿的经营者。

具体标准:甲级民宿奖励20万元、乙级民宿奖励10万元、丙级民宿奖励5万元。

4

服务质量

奖励对象1:获评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的旅游民宿。

具体标准:首次获评国家级奖励10万元,首次获评省级奖励5万元。

奖励对象2:获得旅游服务技能赛事奖项的旅游民宿从业人员。

具体标准:获国家级金奖者奖励2万元,获国家级银奖者奖励1万元,获国家级铜奖者奖励5000元。获省级金奖者奖励1万元,获省级银奖者奖励5000元,获省级铜奖者奖励3000元。

5

线上营销

奖励对象:入驻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旅游民宿。

具体标准:奖励1万元。首次年网络销售额超过30万元,再奖励2万元。

6

配套设施

奖励对象:旅游民宿周边的文旅融合项目。 

具体标准:总投资50万元以上,奖励5万元。

7

自建改造

奖励对象:利用农村住宅用于民宿经营的旅游民宿经营户。 

具体标准:按使用面积给予每年200元/平方米的奖励。

8

综合利用

奖励对象:利用农村闲置房发展旅游民宿经济的村集体合作社。  

具体标准:租赁、运营农村闲置房10户以上,奖励10万元;20户以上,奖励20万元。

六、创新举措

1.突出服务品质。《办法》对获评等级和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的旅游民宿进行奖励,鼓励引导旅游民宿提升服务品质,为游客提供深度的文化体验和舒适的休憩场所。同时,对旅游民宿从业者进行奖励,鼓励更多人才加入民宿行业,提升服务技能。

2.助力乡村振兴。“自建改造”和“综合利用”两个奖励项目突出对农村民宿经营户和合作社的奖励,提升乡村的文化旅游竞争力,助力农民增收。 

3.促进文旅融合。《办法》支持旅游民宿周边布局文旅融合项目,鼓励旅游民宿与当地的农业、生态、文创、餐饮娱乐等资源融合,拓展消费场景,丰富游客文化旅游体验。

七、保障措施和下步打算

1.强化资金监管保障。加强资金监管,坚决打击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确保财政奖补优惠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2.细化政策兑现程序。制定《办法》操作规程,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和办理流程等内容,优化政策资金兑现流程,简化程序,确保政策及时兑现,让企业便捷快速享受政策红利。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多层次、多方位进行广泛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深入民宿企业进行政策宣贯,提升政策宣传针对性。

八、注意事项

1.“民宿运营”和‘“自建改造”两个奖励项目为按年度奖励,其他项目为一次性奖励。

2.本办法2024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申报前要关注政策有效期。

九、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部门: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资源开发科;

联系人:朱功顺;

联系电话:0561-307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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