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30 11:18 字号: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淮政办秘〔2014〕23号)有关规定,现制定《淮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解读方案。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3年5月,省委编办出台《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6号),要求11月启动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以下简称“四清单”)工作,12月底前公布实施市本级清单2023年版。我市按照上述文件精神,编制形成《淮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11月,我市开展“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同月,经各部门梳理认领,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集中会审,与市直相关部门沟通反馈确认,征求68家市直部门意见(其中65家无意见,3家共提出5条意见,采纳4条,未采纳1条,未采纳意见已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一致),省委编办复审后,2023年12月17日,经第25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月10日公布运行。因“四清单”是依据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在省委编办编制的《市级(含市辖区)行政许可、权责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范围内认领,故所有清单事项均合法合规,参照省及其他地市做法,无需进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目标任务

明确市直各部门相关清单事项,厘清部门职责边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一是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层层向下覆盖”原则(即市级清单包括市县镇三级事项),调整后,全市行政许可事项为362项(其中市本级320项,县级247项,镇级25项,部分事项属市县共有或县镇共有)。

二是政府权责清单。调整后,市级政府权责事项为3666项。三是公共服务清单。调整后,市级公共服务事项为1347项。四是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后,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为115项。

五、政策咨询渠道

体制改革和清单制度建设科 0561-3199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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