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介

浏览次数:3837 信息来源: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2-25 10:20 字号:
市城管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区及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办法、考评标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等;考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标完成情况。

3.负责全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监督、考核工作。

4.负责全市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业务培训和综合考核,负责督察文明执法和遵守队容风纪规定情况。

6.承担城市管理领域跨区域、重大案例和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行使以及高新区、煤化工基地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

(三)执法监督科

(四)监督考核科

(五)市容管理科

(六)环卫管理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

(七)财务审计科(八)人事教育科

人员编制:
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

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机构和领导职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负责人: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郝海文
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黎苑路55号
联系电话:3198858
传真:3198846
邮编:235000
单位邮箱:hbscgjbgs@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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