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关于朱东徽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30 09:46 字号:

淮北金复〔202512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关于朱东徽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永财皖发〔2025〕47号)及相关补正、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朱东徽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