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关于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九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13日(第九批)交办我市的5件信访件,截至6月19日,已办结22件。其中,经查属实的19件,不属实3件,责令整改14件,立案处罚5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5人。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
1 |
WX202500150 |
濉溪经济开发区企业安徽金力泵叶科技有限公司污水乱排,压铸废气收集效果低,烟气无组织现象严重,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不到位,自行监测未按要求开展。 |
濉溪县 |
大气、固废、其他、水 |
安徽金力泵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汽车水泵、200万台汽车机油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6月25日经原濉溪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濉环管函(2015)38号,2017年濉环管函(2017)83号实施了阶段性验收,2018年10月31日企业对后期建设的生产设备进行了自主验收。2023年8月31日首次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40621090796830T001W,有效期为:2023年8月31日至2028年8月30日。 经2025年6月13日现场核查:1.熔炼车间内建设有6台熔炼保温炉,其中2台正在生产中,其余4台未生产,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旋风+布袋除尘器正在运行中,6台熔炼保温炉上方集气罩均较小;该车间抛丸工序建设有3台抛丸机(其中1台停用),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为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现场检查时该工序未生产,地面存在积尘。 2.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类别为登记管理类,调阅企业自行检测报告,该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均已开展自行检测,2025年自行检测未开展。3.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仅产生清洗废水,清洗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废水混合经厂区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4.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危废仓库临时贮存点信息公开标识不规范,危废区域划分不明显。 |
部分属实 |
企业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规范管理危废。 |
1.要求企业加强废气收集,确保达标稳定排放;及时清扫积尘。 2.规范张贴危废信息公开标识,分区储存危废。 |
未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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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X202500149 |
濉溪县科技创业园诺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排放有毒气体。 |
濉溪县 |
大气 |
经核查:该企业硫化工序废气收集负压不足;压延工序集气罩安装高度过高,废气不能有效收集;废气排放管道有密闭不严现象。 |
部分属实 |
企业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
1.要求企业提高硫化工序废气收集效率,调整压延工序集气罩与废气产生点的相对高度,对废气排放管道进行密闭,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开发区对诺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周边开展大气检测。 |
未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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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D202500227 |
濉溪县刘桥镇黄大庄金伦煤球厂没有环评等手续,在耕地建设厂房,不合规;该煤球厂离居民区较近,作业时扬尘较大,噪声大,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运货车辆每日穿行于村庄内部小路,对周边居民及上下学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 |
濉溪县 |
大气、其他、噪声 |
经2025年6月13日现场核查: 1.濉溪县金伦煤球厂位于刘桥镇火神庙村原朱楼小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621MA8NEK7K(1-1),法定代表人梁某某。无发改委立项,无环评手续;该厂总占地面积约9.63亩,最南侧建设的简易棚占用耕地约3.83亩,属于违法建设。2.该厂距离最近居民住户约1000米。核查时煤球生产线未生产,3条生产线均在钢构棚内,车间内配套安装喷淋设施。原材料煤泥存储在该棚内。 3.厂区东侧露天建设有1条块煤筛分生产线,无配套除尘设施。核查时正在筛分煤块,筛分过程中有粉尘产生,未发现明显噪声。4.运输车辆为小型车辆且运输频率较小,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5.该煤球厂为“散乱污”企业。 |
部分 属实 |
依法依规取缔。 |
正在开展取缔工作。 |
未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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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D202500226 |
濉溪县南坪镇钱营孜矿西北方向一废弃砖厂长期露天晾晒煤泥煤矸石,扬尘污染。 |
濉溪县 |
大气、固废 |
经核:信访人反映的“濉溪县南坪镇钱营孜矿西北方向一废弃砖厂”为濉溪县兰福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南坪镇路东村小吴庄,法定代表人刘某,占地面积44.6亩。该厂于2017年停止生产。现场查看院内堆放5处煤泥,共约2000吨,其中2处用塑料薄膜覆盖、3处未覆盖。现场没有生产加工现象,厂内地面有积尘,物料装卸、运输时有扬尘现象。 |
属实 |
完成清理。 |
目前正在对堆场进行清理。 |
未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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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LD202500225 |
濉溪县铁佛镇卧龙村郑庄,庄内有一养殖户在宅基地违规搭建铁皮房进行养殖,养殖70余头牛,该地块是宅基地,不符合养殖用地规定。养殖污水排入地下,可能影响地下水,尤其夏季,蝇虫多,牛粪难闻,环境差,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濉溪县 |
大气、水、其他 |
经2025年6月13日现场核查: 养殖场为濉溪县郑新行养牛场,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铁佛镇卧龙村郑庄东队91号,经营者为郑某某。1.现场建有2座简易棚,面积约400平方,现存栏52头肉牛;简易棚不属于违建。2.该地块系宅基地可以用于庭院养殖。3.采用场床一体化养殖,现场未发现养殖污水。4.现场养殖环境差,存在蝇虫和异味。 |
部分属实 |
规范养殖,降低对周边群众影响 |
1.减少存栏量。 2.及时清理院内外粪便及杂物,喷洒除臭剂,减少气味产生。 3.饲料中添加蝇蛆净,减少蝇虫产生。 |
未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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