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项目
公开采购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8-21 09:44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质效,我办就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单位: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主要目标:以省级营商环境改革动向为核心锚点,聚焦省级营商环境监测报告量化指标分析、国家营商环境新动向对标分析、营商环境重点事项体验体检、营商环境亮点打造,全程服务淮北市完成营商环境摸底诊断与短板整改等。

(二)采购预算额度:22万元/年。

(三)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足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成交供应商合同金额的70%,成交供应商完成采购人规定的服务内容,经采购人验收通过且收到供应商足额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结算剩余款项。

(四)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在财政预算有保障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五)服务需求

1. 省级营商环境监测报告量化指标分析

全程支撑淮北市完成2025年营商环境监测报告量化指标部分分析,协助我市厘清短板、弱项指标,找准对标方向,高质量完成整改事项。

2. 国家营商环境新动向对标分析

以《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为对标蓝本,围绕国家发改委新动向,识别指标层面的新增与调整项,收集淮北市有关工作进展,对比省内先进城市相关工作情况,梳理分析淮北市需要加强提升的方向。

3. 营商环境重点事项体验体检

发掘淮北市各有关部门办事一线的“隐形堵点”,通过“实景式”“沉浸式”办事服务体验,找准问题,为部门提供精准可操作的靶向整改意见。

4. 协助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微改革”

结合淮北市产业定位、12345热线企业高频诉求、体验体检报告中反复出现的堵点与好做法,协助梳理营商环境小切口,助力开展微改革,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打造淮北市营商环境品牌。

四、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资格要求采取承诺制,响应公司应该据实出具投标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声明函(附件2)、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附件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附件4)。

五、其他相关要求

本项目的内容涉及淮北市为企服务的所有资料都视为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拥有的政务秘密,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保证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的保密和安全,不得在其他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使用(附件5)。

六、评审办法

(一)投标文件评审办法

评标按两阶段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以下涉及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的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清晰、明确、可辨认,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决定)。

1. 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含资格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有效)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并根据以下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详见附件6)。

2. 详细评审

采取综合评分法,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详细评审,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资信分得分+价格分得分)由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办法采用100分制计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7)。

(二)评审结果

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1)投标人实际得分为技术资信部分和价格部分评审2项得分之和;

(2)技术资信分评审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议并独立打分,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报价部分评审由项目组统计,待技术资信部分评审结束后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复核、签字及确认;

(3)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综合得分,评定出投标人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如果投标人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列前,若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以评分标准中服务方案部分得分高的列前。

2. 中标人的确定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主动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而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按排名顺序从其他投标人以递补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档:按要求制定投标文档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方式:编写工作方案和报价单,盖章,密封。

(三)投标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6年8月28日10时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未响应。

(四)地点:淮北市人民路208号行政中心539室。

联系人:姜彪,李冉冉;电话:0561-3198182。

八、其他事项

成交供应服务商确定后,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正式签约。


附件:1. 服务响应表

2. 投标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声明函

3.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 服务要求承诺函

6. 初步评审表

7. 评分标准



2026年8月21日

附件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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