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升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省对减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一些部门和地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导致“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升。国家明确要求安徽省“十三五”煤炭消费下降5%左右,但省发展改革及能源等部门迟迟未开展部署,还在2017年印发的安徽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将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目标确定为1.8亿吨,较2015年增加14.7%,严重背离国家要求,导致全省减煤工作十分被动。省发展改革部门直至2018年5月才开始部署相关工作,但面对被动局面,仍放松要求。2018年以来,全省减煤目标年年落空,煤炭消费总量逐年上升。2019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达1.67亿吨,较2015年增加6.6%。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北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按照省有关减煤工作要求,落实减煤措施。组织开展县区“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情况检查,对未完成减煤目标任务的,在“双控”考核中予以扣分。
2.起草并印发《淮北市关于打造全国资源型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样板区的实施方案》《淮北市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
3.加快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提高全市可再生能源占比,2021年底前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8万千瓦。研究制定淮北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优化能源结构,确保完成能源领域的煤炭消费控制目标。
4.按照国家和省电价政策要求,对列入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四、目标任务
按时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重点用煤企业核查。根据省有关减煤工作要求,落实减煤措施。开展县(区)“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情况检查,将煤炭消费减量完成情况列入能耗“双控”考核指标,对未完成减煤目标任务的县(区),在“双控”考核中予以扣分。
2.印发《淮北市打造全国资源型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样板区实施方案》《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
3.加快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华能濉溪县铁佛风电场、袁店一井煤矿塌陷区90MW水面光伏发电等项目建成投运,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240.67万千瓦,较“十三五”末增长280.4%。印发实施淮北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4.按照国家和省电价政策要求,对列入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根据省发布的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淮北市无此类用户。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01719
电子邮箱:ahsfgwhzc@163.com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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