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07-23 08:04 字号:

2021年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淮北矿业集团长期少报煤炭消费量问题”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淮北市淮北矿业集团长期少报煤炭消费量,2019年少报614.6万吨,占全市煤炭消费统计数据的32.6%,导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和减量数据严重失真;淮北市发展改革部门多次对该企业减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但始终未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处。

二、整改措施

1. 督促指导淮北矿业集团按照统计要求上报煤炭消费量数据。

2. 依法依规查处企业少报煤炭消费量问题,2021年9月底前完成。

3. 督促淮北矿业集团加大煤炭消费减量工作力度,2022年底前完成不少于315万吨的实际煤炭消费减量,2024年6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615万吨的实际煤炭消费减量。

4. 落实“一企一策”耗煤管理,将淮北矿业集团重点用煤企业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管理。

5. 举一反三,组织对耗煤企业开展煤炭消耗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再核实再梳理,进一步强化市发展改革、统计等部门相关监管督导责任。

三、整改时限

2024年6月底。

四、整改标准

淮北矿业集团按统计要求上报煤炭消费量数据;完成煤炭消费减量任务;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数据失真问题。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并落实《督促指导淮北矿业集团严格按照统计要求上报煤炭消费量数据问题整改方案》,持续督促指导淮北矿业集团按照统计要求上报煤炭消费量数据。

2.2021年6月8日,淮北市发改委已对淮矿集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月17日,罚款已执行到位。

3.通过严格落实煤炭消费量系列减量措施,截至2022年底,淮北矿业集团已完成不少于315万吨的实际煤炭消费减量(实际完成378.1万吨)。2023年1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煤炭企业能源消费统计规范》(GB/T 28398-2023),明确“煤炭洗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计入煤炭消费量”。11月30日,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文件第三部分第十条,明确“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鉴于此,淮北矿业集团2019年少报614.6万吨煤炭消费量不计入煤炭消费量、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

4.淮北矿业集团重点用煤企业已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管理。

5.淮北市统计局已组织各县区开展用煤规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数据核查工作,完成数据核实梳理。淮北市发改委已组织开展用煤规上工业企业摸底排查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01719

电子邮箱:ahsfgwh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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