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商务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2年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12-02 16:49 字号:

序号

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证明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开具单位

备注

1

拍卖业务许可初审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75日主席令第七十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拍卖管理办法》(2004122日商务部令第24号,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第十三条

公安部门

 

2

告知承诺书(变更后住所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75日主席令第七十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拍卖管理办法》(2004122日商务部令第24号,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第十三条

房产管理

部门

 

3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系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应提交港、澳、台通行证;法定代表人系外国公民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护照及翻译件(翻译件应加盖境内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公章,并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2011年第5号令)第三条

公安部门

 

4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质监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事项进行审批制度改革。

5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法定代表人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公安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事项进行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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