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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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邮政企业申请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出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理由充分、合理,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
(二)在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可能造成影响的服务范围内已安排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采取的补救措施应当确保受影响服务范围内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能够正常开展。
(一)提出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的理由充分、合理,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
(二)在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可能造成影响的服务范围内已安排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采取的补救措施应当确保受影响服务范围内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能够正常开展。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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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向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窗通办类综合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开展核查,制作勘验笔录、用户意见调查表及核查情况报告。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3.决定: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窗口当场发行政审批决定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并对社会公告。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送达:行政审批文书送达。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开展核查,制作勘验笔录、用户意见调查表及核查情况报告。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3.决定: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窗口当场发行政审批决定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并对社会公告。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送达:行政审批文书送达。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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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 0%, 评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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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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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非常满意占比 20% -
0次
满意占比 0% -
0次
基本满意占比 0% -
0次
不满意占比 0% -
0次
非常不满意占比 0%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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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