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
办税服务厅或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 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 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办理
(1)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 人更正纠错。
(2)纳税人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启动违法处罚业务流程。
3.反馈
办理结束后,向纳税人反馈结果。
4.归档
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 0%,   评分0

  • 0

    累计评价

  • 0

    非常满意

    占比  20%
  • 0

    满意

    占比  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
  • 0

    不满意

    占比  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咨询电话

  • 0561-12366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