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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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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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到淮北市人民政府政务服中心车管所分厅或者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办理;
2.审查:业务系统核查驾驶人信息;
3.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理。
2.审查:业务系统核查驾驶人信息;
3.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理。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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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 0%, 评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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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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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满意占比 20% -
0次
满意占比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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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占比 0% -
0次
不满意占比 0% -
0次
非常不满意占比 0%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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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