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集】关于公开征求《淮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工作重要部署,推动我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在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淮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至8月27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钦;电话:0561-2998101;
邮箱:hbsxmzx@163.com。
通讯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中路5号淮北市农业农村局(邮编:235000)。
附件:淮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网络征集:通过本页面征集渠道在线征集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7日
淮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有序扩大我市肉牛养殖,延伸肉牛产业链条,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市实际,每年从市农业高质高效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肉牛产业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建设肉牛产业化联合体。鼓励肉牛龙头企业或新型经营主体组建肉牛产业化联合体,搭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平台,为本市养殖主体提供市外架子牛购买,推行酒糟养殖,开展疫病防控、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服务。对给当地养牛户提供架子牛服务的联合体,每头给予100元补贴。同时享受酒糟协议价格优惠。(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二、鼓励建设标准化公租牛棚。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镇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统筹使用农业项目资金、申报专项债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公租牛棚,供肉牛养殖户租用。鼓励现有小型养殖户“退户入棚”,对租赁公租牛棚的养殖户,给予50%的租金补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支持新建规模化养牛场。对新建(或改扩建)存栏基础母牛50头(含50头)或存栏育肥牛100头(含100头)以上,标准化牛舍面积1000平方以上的养殖场,符合动物防疫和环保要求的,每平方米补助5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育肥牛达1000头以上的,同时享受酒糟协议价格优惠。(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支持基础母牛繁育。对基础母牛存栏10头(含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实行“以存栏母牛定补贴主体,以新增犊牛定补贴资金”的原则,对新繁育的犊牛给予每头500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五、开展肉牛养殖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对实现养殖场建设规范化、粪污处理资源化,且新增肉牛年饲养量5000头以上的镇、1000头以上的村,可认定为肉牛养殖示范镇和示范村,当年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万元的资金奖励。示范镇、示范村内的养殖主体同时享受酒糟协议价格优惠。(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支持肉牛本地屠宰、加工,创品牌。对在本市屠宰加工的肉牛,可凭动物检疫合格证、销售票据等相关凭证,按500元/头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鼓励肉牛企业打造“淮优”品牌,对创建成国家、省级名牌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淮优、皖美品牌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奖励8万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七、支持秸秆饲料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实施秸秆产业化支持政策和粮改饲项目。对利用畜禽粪污生产有机肥的加工企业,按照每销售1吨有机肥给予200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依托省、市农科院,组建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开展人才培养、良种繁育、成果转化、疫病防控和饲养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九、完善金融政策服务。支持农业新型主体肉牛养殖贷款。对肉牛养殖贷款主体按银行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积极探索政府、保险公司、银行、养殖主体“四方联动”的金融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淮北银保监分局)
十、加大肉牛养殖特色险支持力度。深化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大力推广肉牛养殖成本保险,每头肉牛的保额由6000元提高至10000元,提高肉牛养殖户抵御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一、支持肉牛产业用地需求。市、县(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明确肉牛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和用地结构,引导肉牛产业养殖、屠宰、加工项目在行政区域内的统筹布局。经批准可利用一般耕地、荒山荒坡、未利用地及低效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发展肉牛产业。各县区每年拿出不低于10%的农业设施用地进出动态平衡指标,用于发展肉牛养殖。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兑现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本政策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申报资金总额超出本年度专项资金总额时,实际兑现资金额度按比例压缩核减。同类政策达到国家、省、市级奖补标准的,享受国家、省奖补政策,市级不再重复奖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市内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政策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网友意见
反馈时间:2023年08月29日
2023年7月27日至8月27日,市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大众发布了《淮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并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