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第一中学(安徽省淮北市第一中学(东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淮北市第一中学拟在沱河东路南、花庄路西、市委党校及淮北龙兴学校东、望湖路北新建安徽省淮北市第一中学(东校区)建设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29205.55m2,规划各类建筑面积约12.77万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科研楼、六栋各科教学楼、一栋选修课周转教学楼、两栋实验楼楼、一栋体育馆、六栋学生宿舍等及配套设施、运动场等,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环保投资99万元。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规模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2、项目投入使用后,食堂废水经隔油、医务室废水经消毒,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的标准后经油烟专用通道排放;地下车库废气采用机械通风,实验室废气采用排风罩和通风柜(厨),由集气管道15m高排气筒排放。
3、设备用房处、空调等处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低噪声对环境的污染;靠近路一侧用房要采取安装双层中空玻璃窗等降噪措施,保证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区域标准要求;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在校内设置暂贮点暂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并在试运营前落实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优化变电设施、垃圾集中收集点等的布置。
4、项目单位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公示该项目的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采纳报告表中的建议,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向我局提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四、请烈山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