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淮北市国资委关于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6-23 20:00 字号:

2022623日,我局印发《淮北市国资委关于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三重一大”具体指什么?

答: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事项

二、党委会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包括哪些?

答:党委会审议事项包括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分工、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薪酬分配原则、突发事件处理,以及对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拟决策事项的指导性意见等。

三、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示范文本对决策方式和程序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应根据职责范围确定决策机构,并以会议集体讨论审议的方式履行程序等;决策程序包括会前、会中、会后三部分,一般应当包括调查研究、论证评估、酝酿沟通、集体讨论、规范表决、组织实施、监督执行、责任追究等环节

四、市属企业需要在什么时间前将本单位《实施办法》和事项清单报市国资委审批?

答:20227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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