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7-30 09:40 字号:

【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管理责任,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保障工程实体质量,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14号)、《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建质〔2021〕21号)等有关法规、文件、标准和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规范,在管理人员配备、材料使用、工艺方法、施工环境、质量控制等方面实行标准化管理达到市内领先水平,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建优质工程,推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做好《通知》制定工作,2022年7月,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了濉溪县及三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意见,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和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通知》印发实施。

【工作目标】

质量是立业之本、强国之基,事关民生福祉。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管理责任,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保障工程实体质量,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近年来,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好房子”为目标,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全面推行建筑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差异化监管制度,打造一批建筑体量大、科技含量高、质量特色鲜明、社会效益显著的优质工程,推动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质量强省、质量强市建设作出了住建贡献。

【主要任务】

《办法》共6章22条内容,主要包括总则、创建申报、评选程序、成果应用、评选纪律、附则6个部分,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章,总则。一是明确 “示范工程”的申报、管理和评审等具体工作由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负责办理。二是规定了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标准、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获奖单位为建设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

第二章,创建申报。一是规定了评选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扩建)工程。二是明确了申报创建示范工程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三章,评选程序。一是规定了“示范工程”的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二是明确了取消“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的情况。

第四章,成果应用。明确了“示范工程”评选结果纳入淮北市信用评价范畴,同时将与建设工程差别化管理及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示范工程”项目参评“相王杯”“黄山杯”等奖项挂钩。

第五章,评选纪律。严肃规定了评选纪律,“示范工程”奖评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示范工程”奖评选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实施日期。《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小区)评选办法(试行)》(淮建〔2016〕186号)同时废止。

【创新举措】

一是凡开展“红色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安心工地”建设的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二是明确了“示范工程”评选结果纳入淮北市信用评价范畴,同时将与建设工程差别化管理及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示范工程”项目参评“相王杯”“黄山杯”等奖项挂钩。三是相关部门和企业可依据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对获得示范工程的单位和项目组成人员,给与表扬和奖励。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评选工作坚持“动态检查、全程管理、透明公开、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按照申报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创建示范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抽查,评选前抽查考评情况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评选后抽查情况作为延续或取消称号的依据。

咨询科室: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61-389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