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建立淮北市建设工程项目分级分类监督制度的通知(试行)》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8-04 09:31 字号: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同时构建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依据多部建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淮北市决定建立建设工程项目分级分类监督制度,以提升建设工程监管效能与质量安全水平。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优化监管方式。有助于从传统的“一刀切”监管向差别化、动态化监管转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新技术使用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情况等因素,灵活调整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助力质量提升。在监管过程中,督促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提升。对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重点监管,也有助于保证新技术应用的质量和安全。

三是优化“放管服”改革。该制度是“放管服”改革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具体体现。通过优化监管方式,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有助于简化部分监管流程,为企业提供便利,促进建筑行业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住建局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据多部建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学习各地经验,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制定了本《通知》。

2022年7月2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本《通知》。

2022年7月24日,征求三区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后修改完善。

2022年7月30日,《通知》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

2022年8月1日,市住建局局长办公会审定文件。

2022年8月3日,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建立淮北市建设工程项目分级分类监督制度(试行)》(淮住建〔2022〕201号)。

四、工作目标

一是依法监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依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督促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分级分类。对照标准梳理重点监管项目,建立动态台账推进监管工作。 三是有机结合。依职责和执法权限,结合项目类别与风险等级制定监督计划,融合“双随机、一公开”及专项检查解决质量安全突出问题。

五、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建设类型、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新技术使用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情况,将工地分为A、B、C、D四类,实行差别化、动态化管理,突出重点、提升效能。

A类项目为市政桥梁项目和总建筑面积10万㎡及以上、单体建筑面积3万㎡及以上、建筑高度100m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B类项目为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使用可能影响生产安全且尚未制定国标、行标、地标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C类项目为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建筑高度大于24m、存在未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存在基坑及地下室工程,D类项目为市政道路项目和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万㎡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房屋建筑工程。

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责任分工,对A、B类项目实施重点监管,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频次,对C、D类项目按要求实施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较多(被责令停改、移交处罚、记录不良行为信息,或通报、约谈两次及以上),或事故相关项目(参建单位承建项目在阜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在外埠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提级监管(即由D类升至C类,C类升至B类,B类升至A类),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直接提至A级监管。

六、创新举措

以往,我市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管,是采取差异化的方式。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则是根据建筑体量、危险程度及监管难度等方面进行量化,既突出重点监管,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又对风险程度不大的项目减少监管频次,一定程度上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科学制定监督计划,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健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是规范流程,严格执法。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项目及责任主体依法采取停工整改等惩戒措施。 三是动态监管,形成合力。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定期收集汇总项目分级监管信息,建台账并结合信用评价动态调整监管级别,推送信息至信用平台并公示公开,市住建局汇总信息发布风险提示并通报执行情况。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科室: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61-302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