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淮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兴科解读《淮北市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试行)》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07-17 15:02 字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兴科解读《淮北市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试行)》如下:

一、市属企业指的是什么?主业指的是什么?

市属企业指的是淮北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

主业指的是由市属企业依据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并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二、市属企业主业按什么程序审定?

形成主业审核报告。市属企业撰写申请审核主业的报告,研究提出拟申报确认的主业。报告需具体说明申报理由。

提交预审。市属企业先报市国资委沟通预审主业报告(审议稿)。市国资委统一组织研究论证,提出预审意见,与企业充分沟通。

正式报审。根据市国资委预审意见,市属企业修改完善拟申报审核的主业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市国资委报送申请审核主业的正式报告,并附董事会决议。

审定公布。市属企业主业目录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核后,报市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并予以公布。

三、市属企业报送的材料有哪些?

主业申请报告(包括拟定主业目录以及依据说明,主业发展现状及前景,行业对标及竞争力分析,主业发展目标及任务举措(培育业务应当明确培育期),其他业务相关情况等)、经营业务基础数据表(包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人员指标及占比等)、市属企业集团内部决策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其他相关材料。


解读单位:市国资委

联系方式:0561-305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