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淮北市全面推进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淮北市公安局、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淮北市全面推进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工作方案》(淮住建〔2024〕152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系统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活力,加强城市道路与市政基础设施系统性建设,提高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政道路建设,贯彻落实《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皖营商环境组〔2024〕1号)精神,全面推进市政道路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根据《淮北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对维持城市安全运行、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空间资源,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方案》的制定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统筹水电气网地下管线工程计划管理、规范优化管线工程审批、加强地下管线管理维护。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提高创新能力,有效解决了市政地下管线权属复杂、各自为政、条块分割、多头管理以及敷设在地下的各种管线重叠交错、杂乱无章、道路重复开挖的问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8月22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结参考杭州市、马鞍山市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
8月23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书面征求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文旅体局、三区一县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等7家部门意见,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已采纳,其他单位均无意见。
9月3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方案》审核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文旅体局,市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市铁塔公司,三区一县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方案》。
9月3日《方案》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
9月4日,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淮北市公安局、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联合印发了《淮北市全面推进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工作方案》(淮住建〔2024〕152号)
四、工作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制定执行,将水电气热网等管沟随路同步建设到位,实现水电气热网等管沟与市政道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保障道路和水电气热网等管沟同步交付使用。有效避免道路反复开挖、管线无序建设,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空间资源。
五、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五个部分。
(一)明确同步规划设计。《方案》明确,水电气网等产权单位和相关建设单位应当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根据淮北市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淮北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遵循管沟建设服从城市道路建设的原则,道路建设责任单位在编制道路设计方案时应主动联系水电气网等管沟权属单位,共同谋划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工作。
(二)加强建设监督管理。需同步建设水电气网等管沟的新建市政道路,应将管沟与市政道路工程同步办理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建设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城市道路及管沟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将符合相关工程归档技术标准要求的地下管线竣工资料和相关信息资料,报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市政道路管理单位和管线产权单位应对水电气网等管沟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加强巡察,保障安全运行。
(三)明确职责。《方案》规定,相关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责负责水电气热网等管沟“随路先建”的相关工作。明确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审批审查职责以及发改、住建、公安、工信、文旅体等部门对水电气网等地下管线相关行业单位的指导职责。明确建设单位作为统筹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工作的管理职责。明确水电气网等管线单位建设运维管理职责。
六、创新举措
本《方案》的制定,对创优营商环境,规范我市城市道路水电气网等管沟工程建设和管理都有积极推动的作用,同时也能更好地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清晰的责任划分,方案的联合制定将有效避免城市道路反复开挖、管沟无序建设,大力提高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学习《方案》,督促检查方案落实情况,提升市政道路,尤其是新建市政道路管理水平。
二是统筹项目建设。科学谋划储备市政道路项目,随路将水电气热网等管沟提前谋划到位,根据市政道路项目年度新建计划,统筹协调水电气热网等管沟“随路先建”,提高工程建设的系统性,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三是加强沟通配合。建立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各类城市市政设施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编制。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定期会商研究解决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短板问题。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工作纳入全市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结合营商环境季度评议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定期抽查。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科室: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方式:0561-311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