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司法局局长杨春杰对《民营企业家约见淮北市司法局负责人制度》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6-04 16:05 字号:

2024年5月30,淮北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民营企业家约见淮北市司法局负责人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的通知(淮司通〔2024〕15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出台《淮北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4年度工作要点》《淮北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等文件。市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作为具体举措之一,市司法局制定印发《民营企业家约见淮北市司法局负责人制度》,落细落实重商、安商、亲商、暖商、护商举措,让企业和企业家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舒心发展、顺心成长,为淮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约见制度》加强了司法行政机关与民营企业的直接沟通,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困难,从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保障;为民营企业提供了一个与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直接交流的平台,有助于确保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关切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和处理,从而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前期准备。按照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司法厅2024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皖司发〔2024〕67号),提出制定《约见制度》的具体要求。

(二)文稿起草。市司法局参考池州市、淮南市等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拟制了《约见制度(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2024年5月,向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广泛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制定了《淮北市民营企业家约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制度(试行)(审议稿)》。

(四)合法性审查。2024年4月,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权限,程序合法,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

(五)会议审核。2024年5月,将《淮北市民营企业家约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制度(试行)(审议稿)》报请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印发。

四、主要内容

《制度》适用于民营企业家对涉及司法行政有关工作的政策咨询、工作建议、举报投诉等约见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民商事仲裁、基层法律服务、行政复议、纠纷调解、执法监督、政策兑现等内容。

(一)接待负责人:包括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要时可邀请律师、司法鉴定人、公证员、仲裁员等参与。

(二)接待对象:在淮北市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民营企业家,每个企业代表不超过3人。

(三)接待时间:一般在每月中旬开展企业家接待活动,提前10天在淮北市司法局网站发布公告,预约登记。遇有特殊情况及需要,企业家可随时提出约见要求,商定约见时间。

(四)接待地点:淮北市司法局4楼会议室。

五、创新举措

按照“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原则,主要采取上门入企、走访调研、座谈交流、公开接待等形式开展。

六、预约登记

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约登记。

(一)联系电话:0561-3053672;

(二)收信地址:淮北市相山区花园路5号404室;

(三)电子邮箱:hbssfj@163.com。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淮北市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0561-3053672


  邮  箱:hbss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