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淮北市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市有关单位,有关金融机构:
现将《金融支持淮北市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23日
金融支持淮北市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开发区提质扩量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淮办发〔2023〕7号)精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向重点产业园区倾斜,从信贷供给、金融服务、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担保、保障机制等方面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打造金融服务体系,助力园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围绕园区发展重点,持续提升信贷供给能力
1.为园区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明确金融支持园区发展的重点,引导金融机构从加大园区项目建设支持、助力园区主导产业培育、优化园区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园区人才引进和发展等四方面发力,充分利用“园区贷”、“人才贷”、“专精特新贷”、“设备购置贷”、“亩均英雄贷”等创新型信贷产品,积极满足不同类型园区企业和运营主体的合理融资需求,为园区高层次人才提供差异化、更为有效的信贷支撑。
2.强化科技赋能园区发展。利用“淮北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信用园区管理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园区管理方的沟通联动和信息共享,拓展园区金融服务场景,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数字化采集入园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推广基于经营数据的信贷产品,借助政企数据和科技创新优势,推进园区整体授信,提升园区项目和企业融资效率。
3.加快推动园区转型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煤炭加工、电力燃气、基础化学、铝加工和水泥等园区重点能耗行业实施的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应用、高效利用给予重点支持,加大转型金融信贷投放力度。扩大转型金融产品创新成果,借鉴转型金融先进经验,探索“可持续发展挂钩贷”“转型金融贷”“碳普惠”等创新产品。
4.支持银行与科技企业共同成长。推动落实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立足现有科技企业和储备名单,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科创企业对接摸排,探索推动各类科创信贷产品。结合知识产权技术、人才价值、产业前景等,构建多维度科创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量身打造专属信贷产品,重点满足初创期、成长期科创企业信贷需求,支持园区企业发展壮大。
二、提高服务层级,努力实现“园区+金融+企业”深度融合发展
5.加大园区金融服务设施保障力度。建立园区、银行、证券、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新模式,设立园区金融服务站,制定“园区+金融+企业”的联席会议机制,指导和帮助园区企业用足用好金融政策,多举措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在综合评估园区建设进度、入驻企业数量、产业链发展情况、金融业务量等相关情况基础上,对重点园区增设网点、ATM、服务终端等金融服务载体。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完善常态化对接和园区市场主体诉求回应机制,推动金融服务质量监督关口前移。
6.设立产业园区专营服务团队。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不同产业园区特征,设立专营服务团队,在业务授权、资金安排、资源调度、业绩考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作定制化考量。建立符合科创企业“轻资产”“重智产”特点的准入评价体系,优化“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相关机制,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创新容错机制、组合考核机制等,为银企合作营造“敢贷、愿贷、会贷”服务氛围。
7.围绕园区生命周期发展创新服务方式。利用经营性开发贷款、专项债券等支持园区建立和完善生产厂房、道路交通、能源供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拓宽在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培育等方面的股权投资合作,做好“牵线搭桥”,吸引优质企业向园区集中。叠加股权投资视角审视企业价值,探索“以投定贷”模式,兼顾风险与收益平衡。
三、发挥资本力量,为园区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优势资源
8.支持园区开展多元化的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等,提高直接融资规模。建立园区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库,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首发上市,暂未达到上市标准的企业先行在“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9.深化基金与园区合作。对园区重点扶持和重点招引的目标企业优先投资,覆盖不同阶段、不同赛道、不同风格,及时跟进投贷联动。鼓励园区与域外基金合作,利用域外基金的企业信息资源,主动对接具有深厚产业基础、丰富产业资源的合伙人,利用订单采购、原材料供应、技术合作等方式,为园区提供产业赋能,实现“以点带面”,推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链企业集群。
10.推动园区企业股改挂牌上市。企业因按照上市挂牌要求进行规范性改制发生的成本,鼓励同级财政对地方贡献部分在规范完成后予以全额补贴。对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转板进入创新层挂牌的企业,市财政再给予100万元奖励。挂牌企业在沪深港北上市的,市财政按照《淮北市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及直接融资的若干政策》(淮政办〔2021〕30号)对应奖励标准补足差额部分。
11.鼓励域外上市企业来淮发展。对于市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迁至园区,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淮北市纳税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园区内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途径上市后,将上市主体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迁回园区,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淮北市纳税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
四、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优势,为园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
12.发挥担保机构职能作用。鼓励市同创融资担保公司在市高新区、临涣化工园区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会同银行和园区管委会,形成“政银担企”多方工作合力。引导县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针对辖内园区企业行业特点、资产状况、融资需求等方面的差异,为企业定制个性化的融资担保方案。
13.加强担保产品创新。加快推进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提高融资担保服务效率。鼓励担保公司拓展新型政银担业务,依托“见贷即保”模式,建立“担保+银行+园区管委会”三方风险分担机制。对于园区优质企业,鼓励担保公司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支持园区企业发展。
14.推进担保机构协同发展。支持市同创融资担保公司发挥区域带动作用,探索风险分担模式,对单户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业务,市、县两级机构探索开展联保、联合评审。鼓励担保公司加强与省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提升园区企业申贷可获得性。
五、完善保障机制,激发园区发展活力
15.完善激励配套机制。将金融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纳入《淮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办法》,通过发挥政策合力、加强政策宣介和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和激励引导等保障措施,在园区发展等考核奖励方面,给予服务优异、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适当激励。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园区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的支持。发挥好开发区评价考核结果和奖励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行业主管部门的创新政策和金融机构的创新业务,优先在考核优秀的园区落地试点。
16.建立数据统计分析机制。围绕金融服务园区高质量发展,逐步建立涵盖信贷、上市、担保、保险等多方面的信息数据,按季统计、按季分析,提升数据统计专业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为金融服务和政策制定提供科学有据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