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23 15:02 字号: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 号)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惠民作用,降低不动产交易成本,更好地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提升职工满意度和获得感,中心出台本项政策。

二、出台依据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关于全面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的通知》(皖自然资〔2023〕147号)文件。

三、起草过程

中心通过多种方式对公积金“带押过户”业务进行了走访调研。一是按“六进”深入到房地产协会和企业实地走访,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公积金“带押过户”业务进行交流;二是通过网上问卷调查的方式面向公积金缴存职工收集意见建议;三是通过网上查询和电话咨询方式了解其他地市公积金“带押过户”政策开展情况及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堵点和难点,收集总结经验。四是多次与房管中心进行深入交流沟通,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堵点。

四、工作目标

1、缩短二手房交易周期。“带押过户”有望缩短交易时间,有利于有置换改善需求的人尽快收回资金。

2、节省“过桥资金”成本。对于原来需要借钱垫款偿还房贷的人来说,使用该方式过户可节约“过桥资金”成本,也可以规避“过桥资金”带来的不可预知风险。

3、提高二手房交易频率。该政策有助于加快二手房交易,提高二手房交易频率,间接促进新房交易,加快促进淮北市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

五、主要内容

(一)业务办理范围

1、交易房产座落在淮北市行政区域内(含濉溪县)。

2、卖方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且不动产处于抵押状态。

3、买方为公积金缴存人,且符合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二)业务办理流程

1、买方首先至公积金中心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中心审核通过后付清首付款。

2、买卖双方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抵押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

3、房管中心将卖方所欠公积金贷款本息转至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中心为卖方结清贷款并出具结清证明,卖方凭结清证明到房管中心释放剩余资金到约定收款户。

六、热点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是指拟交易的房产处于抵押状态,且卖方的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买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买卖双方约定以“带押过户”的方式进行二手房交易,即在原抵押权不解除的前提下,实现抵押人变更。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办理地点有哪些?

1、科创服务大厅。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双创基地1号楼2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2、濉溪管理部。

地址:淮北市六马路闸河路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濉溪县管理部。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40,下午2:30-5:30

七、保障措施

线上贷款管理科做好政策解读和答疑工作,同时为12329公积金客服人员做好培训工作,以便其为职工做好解答。线下科创大厦服务大厅、濉溪管理部为前来咨询和办理业务的职工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八、解读部门

政策解读部门: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