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淮北市市级储备粮库存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1-10-22 10:26 字号:

一、文件出台背景及依据。

(一)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省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规定》精神,加强淮北市市级储备粮食仓储管理,确保市级储备在仓储环节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二)文件制定依据。

1.《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8号),2021年1月27日起执行。

2.《安徽省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规定》(皖粮仓〔2021〕72号),2021年11月9日起执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安徽省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规定》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市级储备粮仓储管理,制定《淮北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规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确保该文件修订的科学性、合理性,结合我市储备粮管理工作实际,根据《安徽省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制定该文件,经委法规科合法性审查通过,于2021年11月26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储备粮管理相关要求,加强淮北市市级储备粮食仓储管理,确保市级储备在仓储环节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五、主要内容

《规定》共5章47条,主要包括总则、承储单位管理、出入库管理、储存管理、应急成品粮仓储管理和附则等。

六、创新举措

《规定》采取一些新举措,对专业技术人员资质、仓房结构、科学保粮等方面进一步细化。

七、保障措施

市发改委做为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规定》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并协助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省级储备进行管理,加强政府储备仓储物流设施保护。

八、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将按照《规定》要求,加强淮北市市级储备粮食仓储管理。

九、政策咨询处室: 安全仓储与科技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1-31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