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调整淮北市城区客运出租车(巡游车)运价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0-12-14 18:48 字号:

一、 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2019年以来,因我市出租车综合营运成本不断增加,有出租车驾驶员不断提出诉求要求调整出租车运价。2019年12月,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了运价调整申请。目前,淮北市经批准的营运出租车共1637台,分别属于四家出租汽车公司,从业人员2503人,经营方式为公司管理下的挂靠经营。现行运价是2015年制定的,具体包括:起步价6元/2.5公里,起步里程以外运价1.3元/公里,夜间(23:00—次日5:00)上浮20%。同时设置了等候费、空驶费等。结合淮北市实际情况,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在依法履行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等程序的基础上,报经市政府2020年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调整了我市出租车运价。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维修保险等综合费用成本增加致使总体运营成本不断上涨,冲抵了驾员的营业收入。同时,与省内城市运价比较,我市出租车起步价(6元/2.5公里)运价水平偏低。适当调整运价后,可弥补出租车驾驶员收入,稳定出租车驾驶员队伍,较好地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出租车运价的调整,涉及到群众和驾驶员的利益,尽量做好利益平衡,兼顾周边地区价格水平,合理确定运价。对出租车运营成本等情况进行调查,2020年8月4日、9月1日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告消费者报名方式和调价方案,吸收公众参与,征求意见。9月16日,邀请了经济管理、交通管理、学者、法制等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论证。10月14日邀请市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局、调查队等部门进行社会风险评估。10月26日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反复征求意见,形成运价调整方案。

四、工作目标

适当调整出租车运价水平,相应增加了出租车驾员收入,稳定了出租车行业和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五、主要内容

一、起步价:6元/2.5公里(不变)。

二、车公里运行价:由现行1.30元/公里调为1.70元/公里。

三、等时费:免费等候时间为3分钟,超过3分钟按0.30元/分钟计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算。

四、空驶费:单乘载客里程为8—15公里,每公里运行价加收50%;超过15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70%。

五、夜间补贴:夜间(22:30—次日5:00)起步价不变,车公里运价上浮20%。

六、计费单位: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按元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电子支付的据实结算)。

七、建立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六、创新举措

实行春节临时加价政策。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出租车实行春节临时加价政策,即出租车每趟次计价器打表外加价最高不超过4元/车次。具体工作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落实,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七、落实措施

一是通过各种渠道对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对社会和群众的宣传;二是督促交通部门和出租车公司落实政策,出租车驾员不得乱加价乱收费,更好地服务于乘客。

八、政策咨询渠道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电话:3053960,联系人:马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