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淮北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责任制管理规范》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10 16:39 字号:

一、制定背景

随着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标准要求不断提高,2011年5月制定施行的《淮北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许多内容和标准已经无法满足我市当前的城市管理需要,对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有力推进造成一定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制定“门责制”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沿街主体单位在城市管理领域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广大沿街主体单位积极自觉地加入到日常城市管理当中。同时,完善管理机制、形成管理闭环,保障城市管理的良好成效在末端充分发挥,推进门前责任制深入开展,以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助力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起草过程

2022年9月26日至27日,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相山区城市管理局组成考察组赴嘉兴市考察学习“门责制”管理机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嘉兴市先进经验基础上,充分参考、吸收、借鉴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修订、完善、更新“门前三包”有关内容和标准,加强智慧城管平台的功能完善和信息采集,征求各有关部门及公众意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淮北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责任制管理规范》。合法性审查过后经局内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2月3日正式开始施行。

四、工作目标

引导市民、商户等通过自治联盟、志愿服务等活动载体参与自治,增强门责制自治活力;强化城市领域法律法规落实,提升门责制法治保障;各部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提升管理合力,确保门责制有效落实。与《淮北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试行)》、《淮北市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共同为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探索形成“政府部门联管+自治联盟共管+个体自管”的叠加式管理模式。

五、主要任务

细化完善规章制度,系统梳理门前责任制相关内容,明确适用范围、门责内容、管理要求,推进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强化保障责任落实,明确沿街商户、社区(村)、物业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责任,逐步完善政府部门联管、自治联盟共管和个体自管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平台功能,明确智慧管理要求,形成商户信息码上查询、执法信息系统送达、整改进度线上反馈的闭环管理。通过《淮北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责任制管理规范》的制定与施行,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智慧化、便利化,并以此为抓手,突出“自治”机制,激发广大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六、创新举措

一是主体责任制度化,相较于2011年5月制定施行的《淮北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在原有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基础上,将文明养宠、垃圾分类等都纳入其中,进一步丰富沿街主体单位的责任内容。

二是管理手段数字化,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二维码、智能探头等智慧手段在门责制管理中的运用,不断提升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

三是管理方式多元化,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以协调联动消除管理盲区,提升管理合力,在政府部门联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自治联盟共管和个体自管,增强门前责任制自治活力,实现城市乱象齐抓共治、美好环境大家共享的良好氛围。

七、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淮北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责任制管理规范》的宣传引导,广泛推进门前责任制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二是落实星级商户评比,强化结果应用,正向激励惠及守责者;三是持续完善数字城管平台的“门责制”工作模块,采集完善“门责制”管理责任人信息库,形成统一的信息化管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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