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及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5-30 17:28 字号:

《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及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政策解读

现将制定的《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及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登记及信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代理机构登记及信用管理办法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以及适应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断发展的形势,需要对原管理办法适时进行修订完善。通过修订完善,可以提高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基本职业素养更好的服务淮北市经济建设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代理机构登记及信用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

为规范淮北市招标代理机构活动,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起草后经局机关、监察支队内部讨论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重点局、市教育局,各县人民政府已经收到9家单位反馈意见,7家无意见,2家单位建议4条,采纳2条。并对已在淮北市进行名录登记的147家进行征求意见,已收到回函59家,均无意见,我们根据反馈意见,对《代理机构登记及信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三、出台代理机构登记及信用管理办法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完善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流程。主要对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提供的相关手续材料作了部分修改,如着重增加了对专职从业人员社保、以及从业素养考核等规定要求的内容,以及对代理机构在我市代理业务的从业规范做了更详实的要求。

    二是进一步明确代理机构从业管理细则,强化社会信用管理。《办法》对代理机构违规违法行为应负的责任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完善,明确了对不规范代理行为的惩戒措施和具体时间,在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中,增加了信用记录联合惩戒的内容,贯彻落实当前中央、省、市各级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

    四、《代理机构登记及信用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代理机构登记及信用管理办法》共六章,主要包括:1、总则;2、名录登记;3、代理机构选定;4、从业管理;5、信用考评及监督检查6附则分别将代理机构名录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及从业人员考评到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措施都详细的罗列了,并且在附件《考评细则》中对信用奖惩列举了具体的条款。

五、代理机构登记及信用管理办法的工作目标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信用考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代理机构从业素养及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有效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运用制度思维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六、《代理机构登记及信用管理办法的创新举措

    从监管形式看,实施信监管。考虑到国家取消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为规范我市招标代理市场,凡是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应通过名录登记为确保招标代理行业从业素养及人员专业能力我局将定期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专职人员登记信息进行核查,核查对象随机抽取,每年不少于2次。    

    七、《代理机构登记及信用管理办法的下一步工作和保障措施

一方面是应知应会题库保质量下发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应知应会题库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着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考察、从业人员业务技能测评及风险防控宣传加强对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管,每月对从业过程中行为进行信用奖惩,提升从业积极性严查严管,加大对招标代理受理过程中不良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提升招标代理及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另一方面是“信用考评提能力进一步细化日常工作规范,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体系。以信用考评抓手,着力打造高素质的从业队伍,主动为我市重点项目进场交易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