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统计局关于《淮北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和做好部门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提高统计信息的共享性,全面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统计的整体效能,满足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经济和社会管理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淮北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内容
《制度》总体涵盖全市农业、工业、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各行业统计数据以及文化、旅游、司法、民政等各领域统计数据。进一步加强了部门统计数据的高效使用和集中统一管理,规范了部门统计数据归集汇总工作程序,进一步促进部门统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规定,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淮政办秘〔2020〕54号)文件要求,我局参照《安徽省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征求了全市各部门意见,结合淮北市统计工作,制定了《淮北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2年8月3日,依照《统计法》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0〕33号)的要求,我局向省统计局申请办理《淮北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批文。2022年8月16日,省统计局予以批复同意实施该制度。
四、工作目标
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部门统计行为,促进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协调发展,确保全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五、主要任务
归口管理各部门和直报单位的全行业(系统)经济和社会统计资料及国民经济核算、服务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妇儿监测统计以及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所需统计资料。
六、创新工作
淮北市首次建立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强化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使其更加规范,优化统计数据采集模式,使其更加高效。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为保障《制度》的执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统计局作为全市统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度》的具体实施,积极与部门对接,要求部门调查所取得的统计资料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抄送市统计局相关科室。二是加强统计考核。将各部门对该《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统计工作考核内容。三是加强统计培训。为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加强对各部门统计培训,确保上报途径顺畅,上报内容明晰,上报时间精准,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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