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2-09-21 10:57 字号:

淮办发〔202215

各县(区)委、政府,市直各单位,各驻淮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淮北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对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积极主动作为,认真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安排专人协调推进,定期督导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适时开展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确保精准高效落实,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加快推动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1

    (此件公开发布)

 


淮北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任务类型

序号

安徽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

实施方案工作任务

我市贯彻落实具体举措

责任单位

一、全面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一)

全面实施产权保护制 

1

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财产权益行为的惩治,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修订《安徽省专利条例》。健全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及时修改、废止涉及平等保护产权的地方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切实增强办案人员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财产权益行为的惩治,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力度。

市法院

坚持全面依法履职,促进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加大对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相关案件的办理力度,提升保护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检察院

及时办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立法项目相关征求意见。

市司法局

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共同参与和标本兼治原则,在市产权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发挥好市产权办职能作用,加强调度,强化督导,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企业国有产权相关管理制度。

市财政局      (国资委)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专利条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营造崇尚创新、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激励全社会发明创造积极性。到2025年,确保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件。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贯彻落实《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版权法律法规宣传,强化行业监管工作,维护良好的版权市场经营秩序,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版权、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

一、全面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一)

全面实施产权保护制 

2

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机制。不断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及时甄别纠正侵害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错案冤案,严格区分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及公检法机关有效衔接的涉案财物处置机制。(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牵头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行为。及时关注、协调督办涉及民营企业重难点案件。学习借鉴合肥等地经验做法,指导督促我市加快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完善跨部门涉案财物移送流转机制,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程序。

市委政法委

对涉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判,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案例的研判学习,提高审判质量。建立健全定期对全市法院相关涉企业和企业家刑事冤假错案甄别纠正工作全面排查制度,梳理刑事申诉、再审、再审改判案件数量与裁判情况,总结经验做法。

市法院

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投诉控告受理绿色通道,对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线索实行专人集中管理。开展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以及检察长走访民营企业活动,倾听企业发展需求,探求发展举措。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市检察院

严格把关每一起涉产权案件,依法谨慎采取强制措施,合法合理扣押涉案财物。严格复查以往涉产权案件,增加办案经验,完善办案方法。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技能,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知识,提升办案能力。

市公安局

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试行)》要求,强化执法程序,严格证据收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全市行政执法质效,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行政执法环境。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市司法局

严格按照省产权办工作要求和市产权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不断健全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增强社会公众和企业家信心,提升政府公信力,稳定社会预期。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信息共享制度,通报情况、研究问题、提出对策。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和联合执法督办机制,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一、全面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一)

全面实施产权保护制 

3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正确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等民事案件。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领域严格落实国家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强化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力量建设,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行业及人民调解组织,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强化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导电商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出台我省专利代理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利代理行为。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专利、商标受理窗口整合、业务融合,优化办理流程。(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版权局、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把集中管辖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作为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突破口。落地落实类案快审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研究推进要素式审判,完善、细化程序规则。加强互联互通,健全衔接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常态化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定期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加大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凝聚保护合力,进一步落实《关于推进淮北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充分利用中国安徽维权援助中心淮北分中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到2025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结案率达到92%以上,刑事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涉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案件占知识产权民商事一审案件60%以上。

市法院

强化知识产权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行政裁决、人民调解组织,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引导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导电商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积极参与省专利代理人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蓝天行动。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信用管理制度,开展代理机构承诺活动,实施约谈、黑名单等管理。到2025年,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企业达到50家。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一、全面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一)

全面实施产权保护制 

3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正确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等民事案件。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领域严格落实国家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强化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力量建设,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行业及人民调解组织,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强化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导电商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出台我省专利代理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利代理行为。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专利、商标受理窗口整合、业务融合,优化办理流程。(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版权局、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知识产权领域进一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设立市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中心,建立知识产权专业仲裁员名册,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仲裁法律制度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仲裁快捷、高效、灵活等特点和优势,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行业及人民调解组织,推动纠纷多元化解。指导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设立和业务开展,会同知识产权保护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专家库建设,重点择优选聘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建立健全工作管理、衔接联动、分析研判机制,从知识产权纠纷受理登记、引导分流、调处化解、回访反馈、文书档案等方面实行全业务、全流程管理。

市司法局

制定剑网专项行动方案,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

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各单位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中医药经方、验方和秘方的梳理挖掘和应用,做好院内制剂等经验方的专利申请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

一、全面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一)

全面实施产权保护制 

4

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持续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和规范落实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公示制度,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以及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积极扩大农村三变改革范围,深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落实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公示制度。有序推进村社分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村三变改革质量,大力推进党支部引领合作社扩面提质增效,深入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村示范工作,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三变改革村占比达到90%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占比达到30%

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将符合颁证条件的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发尽发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一、全面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二)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 

5

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和第三方评估,维护清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清单代码,确保我省行政审批体系与清单事项紧密衔接、相互匹配。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根据国家部署开展市场准入效能综合评估。(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编办、省政务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各类政务新媒体,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按照统一部署,深入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等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按季度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定期排查,并督促整改。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体系与清单事项衔接匹配,避免清单事项与实际审批两张皮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共同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市商务局

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做好全省一单的年度集中调整和即时调整工作。

市委编办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体系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紧密衔接、相互匹配。

市数据资源局

(政务服务管理局)

一、全面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二)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 

6

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全面推开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复制推广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经验。优化提升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功能,稳步有序推进证照注销联动办理。落实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政策要求,不断完善配套机制,纵深推进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和繁简分流,切实提高破产审判效率。(省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实施繁简分流,落实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政策,进一步压缩审理周期,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资产状况清楚的简单破产案件和无产可破的执转破案件,简化审理程序,一般应在裁定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协同推进新收破产清算案件的清结力度。健全完善执转破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执行程序简便快速功能,通过执行办案平台查询、控制债务人企业资产。探索在执行程序中进行财产处置,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协作融合。联合司法等部门推动成立破产人管理协会,培育、发展破产管理人队伍,规范破产管理人执业行为,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破产案件结案率达到50%以上。

市法院

配合做好相关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服务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推行简易注销,依托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推进企业注销+行政许可注销联动办理,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政府职能部门,做好企业注销金融领域服务工作,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

淮北银保监

分局

严格落实税务注销政策措施,推动企业注销便利化。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一、全面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三)

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制 

7

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理投诉举报问题并反馈结果。细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审查范围、规则和标准等,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及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新机制,全面提升审查工作质量。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评估机制,探索建立全省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现行有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措施全部入库,定期开展抽查评估活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更好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并统一市级成员单位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凝聚市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合力。深入落实《淮北市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在已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基础上,指导产业政策、招商政策、金融政策等经济政策主要起草单位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市级公平竞争审查法律顾问咨询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咨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建立由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等组成的重大政策措施会审专家库,提升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科学性。探索设立全市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提高政策措施抽查、互查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加强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丰富联席会议活动内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推动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重要作用,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贯彻落实。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密切配合、共同发力,形成高效运行的公平竞争审查长效工作机制。

市财政局      (国资委)

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

市商务局

一、全面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三)

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制 

8

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聚焦原料药、公用事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关注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建立反垄断案件委托调查机制,设立竞争执法人才库,充分调动案件查办各方力量。发挥长三角等区域竞争执法协作平台作用,强化地区间竞争执法协作。推动修订《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动态调整省级涉企收费清单,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针对民生热点,回应社会关切,聚焦水、热、电、气等公用行业,发挥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坚持数质并举,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落实反垄断案件线索报告制度,向省市场监管局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完成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的反垄断调查任务。响应长三角竞争执法协作机制建设,主动做好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案件移交工作。结合本地区竞争执法工作实践,为《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工作建言献策。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动态调整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内容,宣传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减免政策。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淮北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市财政局         (国资委)

一、全面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三)

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制 

9

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落实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建立我省评估体系并开展评估。推进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一日办结标准化体系建设,实行全省统一的身份实名认证系统、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和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用语。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限制企业办理跨区域迁移登记。加强与沪苏浙等周边省市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络,进一步完善跨区域案件移送、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加大区域市场监管大要案查处、案件移送、联合执法力度。(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研究拟定我市评估体系方案,积极创造条件,争取2022年度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加快推进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建设,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一日办结标准化,全面实行全省统一的身份实名认证系统、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和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用语,禁止设置企业迁移隐形门槛。加强与沪苏浙等周边市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络,进一步完善跨区域案件移送、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加大区域市场监管大要案查处、案件移送、联合执法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深化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破除妨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二、持续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 

(四)

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 

10

优化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落实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采取配置计划指标与实施增存挂钩相结合,建立健全土地要素保障会商协调推进机制,委托下放省级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权,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实行开发园区标准地制度,开展闲置建设用地、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落实好国务院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加快已批建设用地供应和闲置土地处理,按照处置折算的用地计划开展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围绕用地权委托审批运行全流程、服务全过程,创新工作实践,优化审查流程,严格审查标准,缩短办理时限,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在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内部从受理到呈报的运转流程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进一步促进建设用地委托审批工作提质增效、依法合规运行。继续发挥市重点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会商协调推进机制作用,通过召开出机关、进园区、访企业、解难题现场会的方式,推进自然资源要素对接活动,对项目真实用地需求进行核查、研判,克服只讲用地不问条件前提的问题。主动服务双招双引,落实土地要素精准保障,促进重大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开展集中会商,专题解决项目用地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要素保障尽快到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全域治理,出台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分类实施,精准处置,对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积极完善划拨供地手续;对闲置地块,依法予以收回,尽早安排合适的项目入驻;对低效用地,鼓励用地企业采取租赁、转让的形式盘活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未供即用的,要求县(区)积极配合完善用地手续。加快推进县(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标准地改革落地落实,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我市标准地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推进标准地改革合力,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二、持续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 

(四)

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 

11

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用足用好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及时更新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加快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以及城镇标定地价制定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综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生命周期及产业发展趋势,由县(区)、各开发园区明确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的条件及适用类型,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配合选择土地供应方式。对先租后让的,土地使用者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可转为出让土地予以供应。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出台相关政策。及时更新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包括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管公服用地),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按时完成市辖区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督促指导濉溪县完成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制定工作,确保全市城乡基准地价全覆盖。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协助制定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规则,为交易提供优质服务。

市公共资源

交易监管局

12

积极推动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完善省内跨县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工作,严格监控节余指标真实性,建立健全系统评估机制。坚持和完善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调剂为辅、省级适度统筹为补充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符合跨省域补充耕地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申请国家统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统筹各类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全市重点项目用地,本地指标难以保障的,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争取,购买异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坚持和完善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调剂为辅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对国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申请国家、省级统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设施用地政策落实工作,满足种粮大户、养殖企业和蔬菜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市农业农村局

落实土地要素保障会商协调推进机制,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

市财政局      (国资委)

二、持续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 

(五)

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

13

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合肥市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合肥市区以外全面落实零门槛落户政策。参与推动长三角城市群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在具备条件的市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积极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优化业务经办流程,提升社保转移接续工作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建成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接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制定便民政策,拓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渠道。降低便民门槛,激励重点群体落户城镇。创新便民举措,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面启动全市户政统一服务平台+全程网办,积极开展长三角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持续推进居住证制度全覆盖。

市公安局

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城镇化水平实现新提升。到2025年,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在养老保险政策、收支管理、基金预算、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实现与省政策和管理的规范统一。到2025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全面对接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推进平台功能建设,不断优化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要求,制订并落实淮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政策,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

市医保局

建设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健康淮北APP功能,积极与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督促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

二、持续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

(五)

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

14

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制定出台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健全全省人力资源大市场体系,鼓励开展网络招聘服务,推进与沪苏浙人力资源市场融合接轨。实施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业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的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开展自主评审。推进共享用工模式规范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积极参与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制定。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进行公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引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培育计划。推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加强对共享用工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共享用工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全市专业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架构,全面实行民营企业人才与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享有同等参加社会化评审权益,积极吸纳民营企业人才进入工程等系列专家评委库。到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15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29万人。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二、持续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

(六)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15

推进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开展万家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建立健全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培育机制、政策激励机制和协调服务推进机制,培育规范市场主体,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丰富市场板块,扩大科创板等板块企业挂牌规模,鼓励挂牌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提高挂牌企业融资覆盖率。优化投资回报机制,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百家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淮北市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计划》,建立全链条跟踪服务机制,实施积极激励扶持政策,目标期内全市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0家,上市后备梯队不断壮大,直接融资规模稳步提升。鼓励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提高挂牌企业融资覆盖率。

市地方金融

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

开展企业融资等相关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人行淮北

中心支行

协助开展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企业债进行再融资。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强化与各类投融资机构合作,解决企业融资难,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市科技局

(外国专家局)

积极筹措资金,兑现奖补政策。

市财政局     (国资委)

二、持续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

(六)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16

引进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鼓励在皖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积极争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落地,大力招引风投创投机构,推动政府母基金、产业基金、市场基金联动发展。支持和鼓励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我省各种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安徽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辖区内法人银行机构做大做强,鼓励在淮银行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加大对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向上级公司争取资金投资我市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

淮北银保监    分局

鼓励在淮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积极招引风投创投机构,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基金联动发展。支持和鼓励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我市各种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

市地方金融

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

推动法人银行依法合规发行同业存单,拓宽融资渠道。

人行淮北

中心支行

支持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与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开展合作。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支持鼓励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的政策措施。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充分发挥市产业扶持基金优势,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扩大基金规模,支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市财政局          (国资委)

二、持续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

(六)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17

优化实体经济融资服务。鼓励在皖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科技、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贷款接续转换等政策,推动普惠小额贷款余额明显增长,增加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科技手段运用,加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信用贷款、多种期限贷款等产品创新力度,灵活运用信易贷等平台开展线上银企对接。实施数字赋能普惠金融专项行动。(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辖区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科技、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贷款接续转换等政策。推动普惠小额贷款余额明显增长,增加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

人行淮北

中心支行

引导辖区内银行机构加大对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增加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中期流贷。督促创新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产品服务,积极对接信易贷平台、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助力信贷获得。

淮北银保监            分局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信易贷工作要求,持续完善信易贷工作模式,加大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力度,助力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鼓励在淮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科技、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到2025年,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1900亿元。建好用好淮北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不断丰富产品和迭代功能,灵活开展线上银企对接,到2025年,实现全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线上融资达到200亿元。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

提升数据资源能力支撑,以大数据+人工智能+金融科技创新普惠金融应用,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市数据资源局

(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持续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

(七)

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

18

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推动企业等技术需求方深度参与科研项目管理全过程,产出高价值、适合转化的科技成果。依托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交叉前沿研究平台,建立健全重大科技成果沿途下蛋转化机制。修订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落实取消职务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备案管理程序等规定。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加强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00项以上。实施揭榜挂帅、赛马和定向委托等方式开展科技项目立项,按照谁被卡谁出题、谁出题谁出资、谁能干谁揭榜原则推动企业深度参与科技项目管理全过程。落实《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引导开展科技成果寻找、技术需求挖掘和供需对接,推进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市科技局

(外国专家局)

推动企业等技术需求方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支持校企联合开发产学研项目。2025年,重点建设好4所中职学校,每个主干专业与2个以上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力争建成3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市教育局

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推广使用现有知识产权运营平台,鼓励县(区)加快提升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布局,支持企业通过运营平台为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合作开发等找到价值最大化运用的有效路径。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发挥财政职能,做好保障工作,按规定统筹管理使用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奖补资金。

市财政局               (国资委)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职业技术经纪(经理)人培训等工作。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二、持续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

(七)

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

19

推进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国家试点,鼓励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按程序开展同类试点,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新模式,不断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推动以人才价值为衡量标准的薪酬和奖励制度改革,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提高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和转化效率。(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国家、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推动以人才价值为衡量标准的薪酬和奖励制度改革,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提高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和转化效率。到2025年,全社会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经费投入年均增速不低于10%,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每万人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85人,研发机构达到150家。

市科技局

(外国专家局)

发挥财政职能,做好保障工作,按规定统筹管理使用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奖补资金。

市财政局               (国资委)

鼓励市属高职院校按程序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使用权国家试点。

市教育局

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二、持续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 

(七)

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

20

推动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坚持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依托安徽创新馆,利用市场化机制,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线上线下互动的全省统一科技大市场,办好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构建重大科技成果技术熟化、产业孵化、企业对接、成果落地全链条转化服务体系。推进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创新+运营+产业+金融的知识产权生态系统。支持省版权交易中心开展版权交易服务。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高水平建设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版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有效运用,通过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提升知识产权价值。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支持社会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为知识产权产业化提供专业化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积极参与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加快推进安徽科技大市场淮北分市场建设,构建技术熟化、产业孵化、企业对接、成果落地全链条淮北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到2025年,安徽科技大市场淮北分市场服务范围涵盖全市,扩大到皖北等周边地市,每年举办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不低于10场次,发布成果项目400个以上。

市科技局

(外国专家局)

加强版权作品登记宣传,积极引导著作权人进行作品版权登记,提高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

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发挥财政职能,做好保障工作,按规定统筹管理使用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奖补资金。

市财政局                 (国资委)

采取担保+信用+人才模式,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向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

二、持续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 

(七)

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

21

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高标准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实现资源统一调度、数据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有力、技术支撑完备、安全管理有序、制度规范健全的全省政务数据高质量共享体系。构建人口库、法人库等基础数据库,推动公共数据依法合规有序开放。研究制定支持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若干政策措施,探索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依法保障数据安全。(省数据资源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高标准建设淮北大数据中心和城市大脑数据中枢,实现资源统一调度、数据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有力、技术支撑完备、安全管理有序、制度规范健全的全市政务数据高质量共享体系。持续完善人口库、法人库等基础数据库,推动公共数据依法合规有序开放。探索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授权运营,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依法保障数据安全。

市数据资源局

(政务服务管理局)

建立全市网络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开展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演练、技术培训、技能大赛、联合检查及网络安全宣传周等相关活动,多角度提高全市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水平。

市委网信办

推动建立健全大数据应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对我市大数据应用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测评、整改工作,不断提升全过程安全防护水平。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创造安全、可信、适用的网络环境。建立健全出入境政务信息发布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数据的保护力度。

市公安局

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提高数据质量。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做好数据共享和应用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积极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推进工作进程。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配合市数据资源局做好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按时反馈商务窗口办件量等数据信息,协助建立政务数据共享体系。

市商务局

三、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 

(八)

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22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四个一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体系和能力建设,鼓励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工具方法,树立质量标杆,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提升示范区。进一步完善包括政府质量奖、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激励等政策措施,总结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健全产品召回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缺陷产品召回目录清单,开展召回效果评估,加强后续监管,消除安全隐患。推进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持续开展四个一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支持濉溪经济开发区创建首批省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开展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培育,培育企业不低于10家。加强质量体系和能力建设,鼓励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工具方法,树立质量标杆,推荐省级皖美品牌创建企业不低于12家,总结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健全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召回管理工作,加强后续监管,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培训首席质量官不低于100人次。推进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23

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我省企业积极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社会组织发布先进的团体标准。加强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评估监督,鼓励企业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强化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企业标准总监制度实施。(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扎实推进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加强标准化支撑保障,推进企业质量标准提升,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业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落实完善标准化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研制标准活力。加强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评估监督,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标准监督检查。支持和指导企业、社会团体制定发布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助力企业生产。实施企业标准总监制度,提升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三、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 

(八)

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24

进一步加强安徽品牌建设。实施品牌创建工程,培育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美誉度好的自主品牌,认定一批安徽老字号,打造一批安徽新字号。鼓励我省优质特色农产品申报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实施精品制造行动,培育打造一批安徽工业精品,做好品牌评价、商标品牌基地评选工作,促进品牌与产业集聚。举办企业品牌展示交流活动,动员组织我省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提升安徽品牌影响力。积极组织我省家电、纺织等优势产业生产企业参加双品网购节(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市场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推介组织我市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提升品牌影响力。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聚焦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对品牌建设相关政策提前谋划,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拓宣传新阵地,淮北新闻网和淮北发布、淮北传媒发布、相信客户端等两微一端平台及时跟进报道我市加强品牌建设的具体进展、实际成效。

市委宣传部

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鼓励我市特色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做好品牌评价、商标基地评选。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提升品牌影响力。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推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2022年新增安徽工业精品”5个、新产品10个。

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

充分挖掘地方老字号资源,健全老字号保护、传承、创新、发展机制,培育一批文化特色浓、产品和服务质量优、品牌信誉高、生产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老字号企业,争创一批安徽老字号企业。

市商务局

三、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 

(八)

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25

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专业市场服务业集聚区。加快推进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合肥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重要商品市场优化升级,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商品市场服务功能。加大督查调度力度,推动县(区)规划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

市商务局

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专业市场申报省服务业集聚区。到2025年,全市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达15家左右。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稳定新材料和精细化工、绿色食品和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3个主导产业运行,配合商务部门做好服务业建设工作。

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

加强与中瑞批发市场的联系,指导设立当季蔬菜销售专区。

市农业农村局

积极参与相关联系机制,帮扶出口商品优化升级。

淮北海关

优化市场交易环境,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指导商品市场持续优化交易服务,完善公平交易机制,畅通交易主体权益保护渠道。支持商品市场加强质量检测,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商品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商品质量监控、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与重点市场建立服务联系机制,切实将贸促工作嵌入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助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市贸促会

三、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 

(九)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26

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落实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建立相关线索移送机制,逐步健全刑事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处罚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行使公益诉讼权利。(省司法厅、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省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进部门联动协作,实现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形成务实高效的长效机制。

市司法局

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在公益诉讼审判中,充分运用惩罚性赔偿、举证责任倒置、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精神损害赔偿等现行法律规定,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诚信。加大协作力度,探索与市消费者协会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选派资深法官参加联席会议,就新类型、疑难、复杂的纠纷进行会商研究,保障市消费者协会依法行使公益诉讼权利。

市法院

积极探索、加强研究、强化沟通、着眼实效,持续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震慑不法经营者。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协调配合,健全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协查等机制。强化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互通、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等机制。加强与市消费者协会沟通交流。

市检察院

三、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 

(九)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27

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不断健全消费纠纷领域的小额速裁、简案速裁机制,打通简易案件审理的快车道。完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非诉讼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发展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实现市县全覆盖,引导企业自主化解消费争议。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建立健全小额速裁制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小于本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市法院

完善消费维权投诉平台建设,建立消费投诉联络站、服务站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实现消费投诉按时初查率99%,按时办结率99%,举报按时核查率99%,新建消费投诉维权服务站40家。大力发展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新建50家(ODR)企业,实现市县全覆盖,引导企业自主化解消费争议。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三、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 

(十)

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 

28

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推进轨道上的安徽”“高速公路上的安徽”“航道上的安徽”“翅膀上的安徽建设,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畅通要素市场循环。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进智慧交通场景落地应用。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新建居住社区配建邮政快递业末端综合服务站,将邮(快)件智能投递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规划,强化快递物流体系辐射村级末端的能力。持续推进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乡高效配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快递进村、现代供应链管理等专项行动和试点示范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数据资源局、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做好项目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徐淮阜高速公路(淮北段)项目建设,切实抓好徐淮阜高速公路(淮北段)项目工程进度调度。积极推进淮北至永城高速公路和徐淮阜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大力推进轨道上的安徽建设,全力推进淮宿蚌高铁、淮阜高铁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全力推进徐淮阜高速公路淮北段项目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沱浍河(临涣至李口集段)整治工程工作。全面启动淮北地区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智能治理,通过数字治理、智能治理、精准治理、协同治理和综合治理提高行业治理专业化水平,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时开展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智能甄别,并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自动推送到执法支队和公路、运管、海事管理服务中心以及淮海经济区各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进行相应处置,有效形成行业协同监管合力,实现智慧交通技术深度融合,形成具有淮北特色、时代特征的交通运输行业智能治理新模式。

市交通运输局

积极构建双节点支撑的淮北大数据中心,促进数据中心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打造城市大脑数据中枢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

市数据资源局

(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

(十)

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 

28

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推进轨道上的安徽”“高速公路上的安徽”“航道上的安徽”“翅膀上的安徽建设,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畅通要素市场循环。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进智慧交通场景落地应用。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新建居住社区配建邮政快递业末端综合服务站,将邮(快)件智能投递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规划,强化快递物流体系辐射村级末端的能力。持续推进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乡高效配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快递进村、现代供应链管理等专项行动和试点示范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数据资源局、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挥部门合力,持续推进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

市商务局

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新建居住社区配建邮政快递业末端综合服务站将邮(快)件智能投递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规划,推动出台我市《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升快递物流体系辐射村级末端的能力。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在全市行政村邮政快递服务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建成2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

市邮政管理局

依法办理公共基础设施划拨供地工作。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积极推动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成区路网密度达7.7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城市绿地率达44.2%以上,城市供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达100%,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98%以上。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三、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

(十)

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 

29

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慧零售”“智慧街区” “智慧商圈” “智慧社区,建设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通信网络、新技术、算力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功能配置,夯实智能市场发展基础支撑能力。顺应长三角、中部地区等区域市场发展态势,积极推动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提升跨境电商、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领域发展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开展电商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创建。(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合肥海关、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各类企业主体运用新技术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鼓励发展智慧零售”“智慧街区”“智慧商圈,丰富线上生活服务新供给,满足线下生活服务新需求。积极推动全市电商企业、电商园区分别创建2家以上省级电商示范企业、1家以上示范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申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全面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创建培育工作,力争到2025年建成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1家。到2025年,力争全市跨境电商交易额突破8000万元,年交易额过千万元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达到3家。

市商务局

认真落实《淮北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场周边5G信号覆盖面。2022年新建5G基站800座,到2023年建成5G基站2400座。

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

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推动智能市场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夯实新技术支撑能力。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00家。促进科技开放合作,实施产学研联合攻关,引进科技成果150项以上,年吸纳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达到20亿元以上,在先进高分子结构材料、陶铝和铝基复合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基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30个。

市科技局

(外国专家局)

三、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 

(十)

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 

29

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慧零售”“智慧街区” “智慧商圈” “智慧社区,建设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通信网络、新技术、算力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功能配置,夯实智能市场发展基础支撑能力。顺应长三角、中部地区等区域市场发展态势,积极推动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提升跨境电商、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领域发展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开展电商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创建。(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合肥海关、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互联网+”为创新引擎,依托全市智慧社区云平台,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社区治理体系,持续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初步实现试点社区治理智能化。每年选取10—15个社区进行智慧社区项目建设,预期到2025年建成50个智慧社区。

市民政局

积极推动建设移动支付智慧零售”“智慧街区”“智慧商圈,进一步完善移动支付受理环境改造,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移动支付方式。开展移动支付促消费活动,提升移动支付体验感和幸福感。移动支付智慧类场景覆盖率稳步提升,到2025年覆盖率达到80%左右,交易量增长率达到70%左右。

人行淮北中心支行

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淮北海关

提升跨境寄递等领域发展服务保障能力。

市邮政管理局

三、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 

(十)

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 

30

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推动省内数字经济领域的平台企业整合资源,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建设面向行业服务的创新型联合体,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加快教育、医疗、快递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优化智慧学校省级平台服务能力和省教育云平台开放功能,依托发展互联网医院构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快递总部企业在皖建设区域性快递枢纽(中心)、区域性呼叫服务中心等服务共享支撑中心。推动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时递送、在线办公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加大支付交易数据分析力度,依法依规推进相关数据跨部门共享。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严厉查处平台企业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资源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统筹协调,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营造鼓励创新、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部门协同,促进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认真落实《淮北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支持工业互联网多层级平台建设,重点培育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行业特色型、区域特色型、专业技术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建设一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022年培育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家,打造“5G+工业互联网应用案例5个;到2023年,培育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家,打造“5G+工业互联网应用案例10个。

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

依托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本市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网剑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加强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化教育资源系统,实现教学资源、课程资源、学习资源、考试资源、教学科研成果、教学工具软件等资源的生产和共享。到2025年,全市50%以上学校和教育机构接入安徽教育专网。

市教育局

三、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 

(十)

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 

30

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推动省内数字经济领域的平台企业整合资源,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建设面向行业服务的创新型联合体,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加快教育、医疗、快递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优化智慧学校省级平台服务能力和省教育云平台开放功能,依托发展互联网医院构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快递总部企业在皖建设区域性快递枢纽(中心)、区域性呼叫服务中心等服务共享支撑中心。推动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时递送、在线办公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加大支付交易数据分析力度,依法依规推进相关数据跨部门共享。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严厉查处平台企业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资源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企业协同创新发展,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建设面向行业服务的创新型联合体。到2025年,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15家以上,每个省级园区建成1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个县(区)建成2—3家双创平台,在孵企业数量达到500家。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新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型产学研用合作实体20家以上,实施与大院大所战略合作10个以上。

市科技局

(外国专家局)

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加快推动网络货运平台建设。加强部门联动,提高服务质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依托核心企业构建上下游一体化信息系统,推动信息共享。

市商务局

推动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

市卫生健康委

持续加强相关数据资源归集治理,依托市级数据资源共享体系,依法依规推进相关数据跨部门共享。

市数据资源局

(政务服务管理局)

加强支付领域监管,依法治理支付过程中的排他或二选一行为,对滥用非银行支付服务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加强监管。

人行淮北中心支行

加快快递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支持快递总部企业在淮建设区域性快递枢纽(中心)。

市邮政管理局

三、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 

(十)

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 

31

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借助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平台,鼓励省内企业参加天然气交易,扩大合同外气源采购量。配合完善油气市场化机制,优化油气资源配置效率。鼓励省内油气企业合作,共同参与天然气现货竞拍,提升市场竞争力。推进电力交易中心规范运行,完善运作机制,持续拓宽平台功能,加强交易机构合规体系建设。争取国家支持我省设立长三角煤炭交易储配中心。(省能源局、省商务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淮北华润燃气借助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平台参与天然气交易,扩大合同外气源采购。同时,支持其与省内油气企业合作,共同参与天然气现货竞拍,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支持我市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淮北矿业集团参与长三角煤炭交易储配中心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市商务局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人行淮北

中心支行

四、实施高水平市场开 

(十一)

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

32

推动金融服务业交流合作。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在皖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等,支持外资在皖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鼓励上市公司在境外市场实施并购重组。加强长三角地区金融交流合作,支持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推动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安徽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在淮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等。支持保险机构在上级公司的支持下,在坚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进一步优化理赔流程,提升理赔效率。加强与长三角地区金融交流合作,在依法合规条件下,支持金融机构相互设立分支机构,推动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淮北银保监     分局

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各兄弟城市的金融交流与合作,促进金融资源跨区域流动,不断提升金融合作水平,有效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

利用江浙沪皖结对帮扶契机,积极对接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共同推进地方法人银行股本补充、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加大帮扶企业的信贷支持等系列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人行淮北

中心支行

四、实施高水平市场开 

(十一)

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

33

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以医疗、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为重点,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取消不合理限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投资养老托育服务。积极稳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认真做好相关项目立项、资金争取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积极做好财政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              (国资委)

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扩大商务领域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

市商务局

进一步优化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优化诊疗科目登记,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二证合一

市卫生健康委

规范推进中外合作办学。

市教育局

扩大体育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一般性体育经营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不予设置前置审批;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按行政许可程序办理经营许可证,不得另外设置准入条件、擅自提高要求。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

强化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的环评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市生态环境局

四、实施高水平市场开

(十一)

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

34

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各种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营造国际化的外商投资环境。支持外资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在中高端制造、高新技术、传统制造转型升级、现代服务等领域扩大投资,支持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参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我省重大外资项目库,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依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及时跟踪了解我市重大外资项目建设情况,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支持政策。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认真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按要求上报重大外资项目,完善项目库,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依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市商务局

四、实施高水平市场开 

(十二)

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 

35

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牵引构建制度型开放平台。高质量推进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用好更大改革自主权,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大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贸易高质量发展、金融对外开放和科技金融创新,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增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平台能级,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和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对接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持续优化跨境贸易环境。完善境外生产服务网络和流通体系,推动产品、服务、技术、品牌、标准走出去。健全境外投资合作政策和服务体系,提高境外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能力。(安徽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高标准建设淮北联动创新区,形成一批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新增1项制度创新举措,最佳实践案例和国家部委自行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完成率达到85%以上,初步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陶铝和铝基新材料产业集群、长三角新能源产业生产基地、重量级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谋划申建综合保税区项目。加大申建综合保税区前期调研工作,根据综合保税区审核设立指导意见和综合保税区设立指标评估体系的要求,协助濉溪县政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争取与1—2家大型进出口加工贸易类企业达成入住综合保税区意向,提高加贸保税业务占比,确保申建综合保税区设立指标评估体系得分达标。指导帮助濉溪县政府加快淮海1号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项目建设进度。

市商务局

四、实施高水平市场开

(十二)

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 

36

推动落实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开展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产品宣传推广活动,提升知名度与影响力。支持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满足三同要求,引导我省食品、农产品、一般消费品、工业品企业入驻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入出口产品内外销三同促进联盟。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鼓励认证机构加大高端品质自愿性认证项目供给。(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我市食品、农产品、一般消费品、工业品等出口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满足三同要求,入驻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入出口产品内外销三同促进联盟。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稳外贸政策,大力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进一步加大三同宣传力度,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出口转内销活动。

市商务局

根据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产业发展需要,做好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跟踪评价及宣传备案。

市卫生健康委

五、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 

(十三)

推进综合协同监 

37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并严格执行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和抽查事项清单,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的数据共享,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的归集应用。强化双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有机结合,健全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全面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推进双随机抽查与互联网+监管深度融合,建立平台对接长效机制,推动抽查流程与各领域监管业务进一步融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科学制定双随机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有效整合多个部门在同一行业领域的抽查事项,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依托市信用平台,依法依规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进数据共享应用。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完善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持续推进系统应用成效、拓展监管业务范围,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市数据资源局

(政务服务管理局)

五、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 

(十三)

推进综合协同监 

 

38

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市场主体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给予一定的包容期,优化完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内容。分类落实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认真落实支持新业态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规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四新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探索监管包容期,设置纠错观察期,探索处罚缓冲期。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优先采用警告或不予行政处罚等方式处理。积极引导新业态市场主体健全信用信息保全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常态化举办企业家接待日活动,现场倾听企业家诉求,协调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在惠企政策申报兑现上,优化办理程序,精简申报材料和环节,实现称号类政策资金即报即审即兑

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

大力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构建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允许购买并适当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市场化优秀在线课程资源,探索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体系,并在部分学校先行先试。鼓励加大投入和教师培训力度,试点开展基于线上智能环境的课堂教学、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等。到2025 年,全面实现三个课堂在所有中小学校的常态化应用;培养50名教育信息化中青年领军人才,培养1000名以上教育信息化骨干教师,培养100名适应智能化教育时代要求的校(园)长。

市教育局

柔性监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市场主体,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对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研项目,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给予宽容对待。设立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每年支持10—15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在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立项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业态项目1—2个。

市科技局

(外国专家局)

五、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 

(十四)

加强重点领域监 

39

加强重点商品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规则,加大对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以及重要时段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执法力度,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整合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监测资源,推进安徽省价格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拓展数据获取渠道和来源,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和潜在性价格问题,为实施智慧价格监管提供数据支撑。(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与价格监测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价格监管合力。加大对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以及重要时段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散播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性质恶劣、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宣传落实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办理价格(收费)政策咨询和群众诉求。推动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发挥部门合力,共同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根据省统一安排,推进实施智慧价格监管,整合商务、农业、统计等相关部门和市场机构的市场监测资源,积极拓展监测数据获取渠道和来源,不断提升监测预警工作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指导中瑞批发市场做好价格监测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整合部门间价格监测资源,保障市场供应平稳。

市商务局

按照定人、定点、定时原则,直接从调查网点采集相应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时发布数据及价格信息。

国家统计局

淮北调查队

认真落实并适时修订《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引导医疗机构合理规范收费。通过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招采子系统,动态监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与高值耗材价格情况,保障供应,加强监管。

市医保局

五、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 

(十四)

加强重点领域监 

40

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完善省市共建、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功能,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服务。健全人力资源服务、科技成果等要素交易平台,加快推动安徽大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各类交易平台规则,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机制,提升平台治理水平。严格落实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交易机制规则,完善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交易行为。(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局、省财政厅、安徽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在门户网站、政府政务公开网站等权威媒体发布信息,包括征地类的一书四方案、征地告知书、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批复,规划类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变更批前公示等,出让类的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供应结果、 履约及变更信息、 城市地价监测等。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适时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要素交易平台建设。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严格落实《安徽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完善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交易行为。

市科技局

(外国专家局)

完善省市共建、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功能,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服务效率。

市公共资源

交易监管局

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平台数据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社会投诉举报、第三方平台等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加强风险跟踪预警,根据省级部门建立的相关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实现风险预警线索100%处置。

市数据资源局

(政务服务管理局)

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     (国资委)

五、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 

(十五)

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 

41

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机制。依托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根据信用记录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培育公信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价机构。健全和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在具备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中推行信用承诺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信用承诺制,依托市信用平台归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及其履行信息,并依法依规通过信用中国(安徽淮北)网站进行公示。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扎实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将企业承诺事项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依法修复企业信用。在具备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中推行信用承诺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使用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信贷发放的重要参考,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提供信贷优惠等金融服务。按要求落实征信机构评估与调研,熟悉辖区内情况,积极培育地方征信机构。

人行淮北中心支行

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市数据资源局

(政务服务管理局)

五、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 

(十五)

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 

42

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出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指引,健全全省通用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和分级标准,在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医药招采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标准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多部门、跨地区信用惩戒联动机制,根据监管对象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合肥海关、省生态环境厅、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据安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指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和分级结果,在登记事项随机抽查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协调各县(区)、各部门深入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各县(区)、各部门在行政事项办理过程中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在税收管理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标准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根据监管对象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参与信用惩戒联动机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淮北海关

认真落实《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对企业实行信用评价,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获评环保诚信、环保良好的企业,采取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减少对该类企业的突击检查频次,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服务。

市生态环境局

认真落实《淮北市医疗保障基金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加强医疗保障信用管理,通过对医保信用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进行分级分类监管,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管理机制。

市医保局

五、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 

(十六)

健全社会监督机 

43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重要作用。巩固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成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加大培育扶持力度,鼓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提升自治自律水平,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参与制定涉企政策法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助力双招双引,联合专业招商机构,围绕我省产业链、供应链开展定向招商、专业招商,举办招商推介会、投资合作恳谈会,合力办好世界制造业大会、天下徽商圆桌会等活动。学习借鉴沪苏浙等先发地区成功做法,打造一批具有全国性、区域性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商会。(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巩固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成果,按照脱钩不脱管理、脱钩不脱责任、脱钩不脱扶持原则,积极构建行业协会商会自主管理与政府监管服务相结合的新型行业治理模式,持续做好引导、规范和服务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政府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课题等研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围绕我市五群十链开展定向招商、专业招商。鼓励行业协会商会走出去,积极参加各类会展活动。学习借鉴沪苏浙等发达地区成功做法,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商会。

市民政局

协同民政部门积极巩固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成果,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促进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参与制定涉企政策法规。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配合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工作。

市司法局

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发挥作用,围绕五群十链产业布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举办招商推介会、投资合作恳谈会等,助力双招双引。积极推动异地淮北商会和淮北市异地商会建设,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渠道。

市工商联

五、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 

(十六)

健全社会监督机 

44

大力发展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提升市场专业化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依法界定资质认定实施范围,逐步实现资质认定证书电子化。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积极培育和引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宣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着力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建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摸清我市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现状,掌握情况底数,为相关改革打好基础。根据上级统筹安排和要求,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

市委编办

45

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政策宣传,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及时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有关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动态调整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贯彻执行认定细则和处罚制度,积极应对职业打假。拓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的途径、形式等,促使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纠纷的源头治理。(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政策宣传,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贯彻落实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拓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的途径、形式等,促使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纠纷源头治理。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说办就办》,收集民情民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及时维护消费者权益。

市委宣传部

开设专题专栏,宣传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报道我市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的举措和成效;发挥《政风行风热线》《说办就办》等监督类栏目的作用,助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市传媒中心

五、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 

(十七)

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 

46

健全对监管机构履行职责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结合调查研究、走访督查、线索处置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促进监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室组联动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压实监管责任,对监管机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相关制度,实现依法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省纪委监委负责)

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紧盯各监管机构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持续跟踪问效,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各监管机构职责职能,深入企业及市场一线,以下看上,及时发现监管职责滥用和缺失,持续督促整改,提升监督质效。整合监督力量,强化室组联动,发挥派驻机构驻在优势,运用好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商机制,加强交流研判,开展室组联合督查,使监管权力始终在监督中规范运行。从严从实推进作风建设,强化对监管机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监督,严肃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推动廉政机制体制建设,督促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相关规定,推动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及时预警纠错,以廉洁正气护航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执纪,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对在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中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监管不力、权力滥用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市纪委监委

五、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 

(十八)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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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维护市场安全的体制机制。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1+9+N”方案体系,落实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密切跟踪国内外重要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和要素市场形势变化,稳妥做好应对工作。建立完善跨部门市场体系风险监测防范联席会议机制,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提高通过大数据等方式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市场运行风险的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质量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加强市场安全监管,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住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落实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推进机制,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和运行调度,持续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

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对美经贸斗争重大风险相关工作。

市商务局

立足市科技局自身职能,进一步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工作能力,严密监控、防微杜渐,切实做好科技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

市科技局

(外国专家局)

持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协同监管、责任明确的监管体系。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体系。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完善薄弱环节监管制度。不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借助大数据方式完善监测体系建设。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金融风险意识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

联合金融法庭推动法律途径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稳妥开展法拍贷业务,指导商业银行建立相关业务制度,细化办理流程,化解园区企业不良资产,盘活沉淀资产。运用好存款保险日常监测,对金融机构进行早期纠正和风险提示,全面掌握风险底数,前瞻性关注重要风险点。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合力,持续加强与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分局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联动机制,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贷款因疫延期政策到期后银行不良风险暴露进行联合防控。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密切关注房地产行业、煤电企业融资及经营情况,从大金融视角监测经济运行向金融业传递的风险情况。指导银行提早做好风险应对准备,做实资产分类,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制定切合实际的收入和利润计划,增加拨备计提和资本补充,为提高金融体系稳健性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人行淮北中心支行

五、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 

(十八)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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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维护市场安全的体制机制。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1+9+N”方案体系,落实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密切跟踪国内外重要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和要素市场形势变化,稳妥做好应对工作。建立完善跨部门市场体系风险监测防范联席会议机制,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提高通过大数据等方式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市场运行风险的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推进机制,按月度、季度监测辖区内重大风险情况。稳妥推进银行机构不良资产的真实反映、清收处置与助企纾困有机结合。

淮北银保监    分局

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对新增拖欠账款,即时办结。稳妥有序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

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

树牢底线思维,加大重点风险防控,提升政府债务风险管理意识,完善借、用、管、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限额管理、风险管理、绩效管理。

市财政局     (国资委)

全力抓好房地产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工程建设。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doc

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_20220927110228.pdf

 

 

 

 

 

 

 

 

 

 

 

 

 

 

 

 

 

 

 

 

 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                         20229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