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方案
一、《规划》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加快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淮北、实力淮北、美丽淮北、幸福淮北、效能淮北的关键五年。“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施碳达峰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五个淮北”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规划》的制定目的和意义
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2021-2025年期间指导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完成“十四五”新目标新任务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和引领作用。
三、《规划》的编制过程
为切实做好淮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谋划,委托专业编制机构开展规划的前期研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2020年4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已于2021年7月12日经专家审查通过,我局认真研究,多次更新完善研究成果,并及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多次修订完善后最终定稿。
文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了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等24家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1条,已与反馈单位达成共同意见;在淮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2021年7月~10月先后通过专家审查,并按照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2021年10月19日,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可控,为“低风险”;2021年10月~11月,通过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2021年11月,《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通过淮北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送审稿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向分管副市长进行了专题汇报,收到的各方面意见协调一致。
四、《规划》的总体目标
到2025年,淮北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严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建设得到加强,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安全利用水平保持稳定,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辐射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稳步提升好转;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落实,生态文明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升,“五个淮北”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展望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基本实现。
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以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四大方面,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面临的机遇,明确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联防联控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主要任务,指导淮北市“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防生态环境风险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对规划的环保工作目标任务部署推动,相关委办局负责具体工作实施;将目标任务分级纳入综合及专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重点工程。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美丽乡村工程、净土工程、“无废”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
(三)增强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保障,重点支持环保基础设施、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积极申报上级资金补助项目,并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整合。推行PPP和环保第三方服务。
(四)加强评估考核。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规划实施进展成效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推动全民共治。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主动承担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自觉积极开展治污减排。鼓励公众投身绿色行动,举全市之力、汇全民之智,加快形成“建设共为,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
政策咨询科室: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王健;联系方式:303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