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01-13 11:43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编制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淮北税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税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61-2329983,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4号,邮编:235000,电子邮箱:hbsw1236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淮北税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宣传发202254号)要求,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化税收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以高质量公开促进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及服务举措落地落细,助力地方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围绕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重点强化税费优惠政策公开,多形式多角度解读新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提升政策阅读体验,同时加大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的曝光力度,保障优惠政策精准落地见效;市局负责人聚焦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办税服务等社会热点,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主动听民声、解民惑,有效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淮北税务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1080条,其中涉及税费政策及解读231条,公开曝光骗取留抵退税案件2起。

依申请公开

严格遵守《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做好公开申请办理答复。2022年淮北税务共收到并规范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各项公开有规可依、有据可循;建设税务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税收政策”文件库,高质量集中公开本级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政策解读。2022年淮北税务共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2份,已在相应栏目发布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开设税务网站“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栏,集成展示新出台的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及落实情况;稳步推进政务热线整合,建立“智能咨询+业务支持专家”政策咨询模式,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诉求;积极拓展线下公开平台,利用市政务公开专区重点宣讲新出台的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政策,切实提升政策宣传辅导效果,“零距离”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快享尽享政策红利。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考列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定市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结合税务系统要求细化考评指标,压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与社会评议制度,逐项整改政务公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整改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切身利益;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提升专项行动,全面自查整改各县区部门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有力促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9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淮北税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需求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不强,政策宣传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针对目前的问题,淮北税务以下几点改进: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各部门推进合力,加强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主动意识和业务能力,促进全局政务公开及时高效、有序运行。二是紧扣税收工作热点,丰富政策宣传解读新形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提升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淮北税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