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有何区别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15 10:32 字号: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是指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数额标准,数额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完成,如果需要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预算达到4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是指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根据《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省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市县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