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6-03-28 00:00 字号:

    2015年4月份,原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监督管理职能剥离后,调整设置为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中心新组建以来,积极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建设等工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公开、透明。现将交易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效能,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构筑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根据机构改革、领导变动情况,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宇慧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交易中心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保密审查、考核、责任追究、评议、受理、公开流程、咨询、投诉处理、反馈等制度规定,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内容,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做好招标信息发布工作

 

    在信息发布方面,严把“两关”。一是严把信息发布关,进入中心项目的交易信息,必须经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开发布,同时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按项目类别同步推送信息至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多家网络媒体,一周的开标计划表在淮北日报进行公告,实现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信息的全部公开;二是严把发布时间关,凡是备案的公告、答疑、中标公示等信息及时上网,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法定时间。

 

    2、完善投标人、供应商信息库

 

    投标人、供应商信息库是电子招投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行电子化招投标的基础。在入库方面要求欲加入信息库的用户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照后提交审核,中心派专人负责校验证件的一致性,通过的用户即加入会员信息库。截至目前,会员库中审核通过的各类企业共有4188家。

 

    3、加强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

 

    中心与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了淮北市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努力探索用科技手段来规范权力的运行,保障制度的落实。一是建设门户网站。增加网站各项功能,尤其是信息发布、网上办事功能,使各方招投标主体通过网站参加招标采购业务活动及监管活动,真正起到公开、方便、节约的作用。二是搭建三大平台。即通过搭建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等三大业务平台,实现各种角色在网上的协同工作,促进招标管理与操作的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完善服务功能。全网基本实现从项目申报、受理、审批、信息发布、网上报名、保证金管理等重要节点的电子化。实现投标人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以及网上答疑,不仅高效、便捷,也实现了投标信息的保密;实现了所有的公示、变更、答疑、评标结果都在网上发布,信息披露更公开及时、更加阳光透明,也更加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三)创新方式,开创阳光交易的新局面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不断扩大信用信息、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标采购信息等重点政府信息,及时规范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在市政府公开信息网公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的机构、方式、程序等,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的方式,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三是加强公开流程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对外公开的时效性,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及时、准确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各科室拟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对外公开。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接负责制”、“办理实名制”等原则,完善群众诉求处理快速化、服务优质化机制,不断完善受理、办理、答复、反馈、监督、回访等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处理办理事项,及时给与反馈,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用好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新渠道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在常规的公布政府信息、设置公开栏等基础上,不断丰富、创新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载体,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交易信息、政务公开、场所安排、政策法规、信用平台、互动交流、下载中心等专栏,逐一上网发布。专门设立意见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同时,交易中心借鉴外地同行优秀网站的主要做法,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形成了栏目精简、主题鲜明、更新及时的公共资源信息公开平台,让人一目了然,极大地方便了招标人、投标人办事。同时,出台了网站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二是充分发挥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窗口、电子显示屏等,通过发放办事指南、中心简介,轮播项目信息、政策信息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交易信息、中标情况等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设置公告栏公开日常信息。对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交易档案资料查询。三是结合各种活动充分开展宣传和信息咨询服务结合法制宣传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召开代理机构座谈会、民主评议座谈会等广泛宣传。四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交易中心积极加强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政府网连接,及时传送交易信息;在淮北日报开辟公共资源交易场地安排专栏,进行事务公告、政策宣传。

 

   (五)落实责任,形成政务公开新常态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和措施,遵守保密工作的规定,在信息形成或者公文制作中履行公开属性和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无以保密为由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和泄密行为的发生,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事项,以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不对外公布。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发布前由中心分管领导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核,重大事项信息公开需报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对于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但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将保密内容予以删除,经法定程序解密后再予以公开。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保密审查程序及原则、政务信息发布等内容,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我中心在政务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5条。在改版升级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中,共公开发布各类交易信息1771条,其中:工程建设交易信息1083条、政府采购交易信息675条,产权交易信息13条。在上报信息的同时,还指定专人对网页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加强对政务公开电话、来访信息的管理,并及时回复群众的来电咨询和信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截至2015年底,我中心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答复1件,申请人满意。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件。没有发生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市交易中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交易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公开的深度不够、公开载体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2016年,我们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强化督查,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新成效,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取得新突破,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建设精致淮北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信息公开源头性认定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等,并全力推动这些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抓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深化、细化“三公”经费、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认真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

 

  (四)加强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

 

     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