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13 09:24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淮北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20日止。 如有疑问,请与淮北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综合人事科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89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319866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市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21231日,市管中心在淮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完善内容、规范发布信息总计64条。其中政策法规1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5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机构领导7条,机构设置2条,财政资金6条,应急管理2条,精准脱贫1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4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1条,招标采购5条,新闻发布3条,上级政策解读1条,本级政策解读2条,主动回应2条,监督保障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市管中心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件,已办结。2022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管中心加强信息管理,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及“三审”制度。定期公开市管中心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及时主动公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情况和部门预决算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开展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存在“固定表述错误”信息和涉及个人隐私信息进行排查整改工作,未出现涉及公民隐私等依法依规不应对外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系统性查漏补缺、及时更新补充各栏目文件要素、规范文件发布形式。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营维护,及时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发布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舆情监控预警,分析研判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做好处置应对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管中心按照工作实际配优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明确指定了中心1名科室负责同志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2名同志分别为政务公开日常维护责任人,形成了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有效的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转。规范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建立社会评议制度,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下一步,市管中心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深化对本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做好本级解读和主要负责同志解读。二是加强主动回应及时性。及时对网站有关信息做好回应,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中心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熟练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