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一中突发抢险救灾等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学校安全事故发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确保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突发公共事件种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龙卷风、暴风雪、雷电、暴雨等气象灾害;地震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地质灾害。
(二)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如师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请愿;学生罢课、教师罢教;师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学生发生群殴、械斗等;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渗透、煽动、闹事制造的骚乱与动乱等。
(三)事故灾害类事件。主要包括:学校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学校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楼梯间踩踏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生社会实践发生的伤亡事件,学生坠楼、溺水、触电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四)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发生在学校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因校内环境污染造成的学校人员急性中毒的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禽流感、EV71肠道传染性疾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五)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利用计算机网络设置病毒程序,进行干扰破坏;利用校园网络发送不良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宣传活动,窃取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事件。
(六)考试泄密事件。主要包括:中考、高考等在我校设考点的各类考试中,在试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等环节出现泄密、舞弊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七)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一)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分级负责。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三)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四)部门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有关处室负责人要按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的分工,立即开展工作,深入一线,处置情况,组织抢险救灾,控制事态发展,尽快形成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的工作格局。
(五)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六)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质、经费保障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淮北一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马 颖 校 长
副组长: 田齐波 副书记
田 磊 副校长
宋玲艳 副校长
领导小组成员:
梁健 姚磊 宋伟 陈立军 于和建 赵先锋 武悦 牛松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分工: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协同各职能部门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并及时向市教育局上报各类突发事件情况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综治处 联系电话:3898037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指导开展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督促学校开展针对各类突发事故的模拟演练,落实各类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处理,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以下工作机构:
1、组织指挥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 马 颖 田磊
副组长: 田齐波 宋玲艳 梁健
成 员: 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综治处 教务处 教科处 团委、各年级主任。
(2)工作职责:负责突发事件(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指导各有关小组及时、迅速、有效开展救援工作;协调处理应急救援工作中涉及的有关重大问题,了解掌握事态发展信息,适时调整方案,抢救生命,保护财产减少损失;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宣传信息(群众工作)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马颖 田磊
副组长:田齐波 宋玲艳 梁健
成 员:政教处、团委、办公室。
(2)工作职责:按照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和报道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新闻采访工作,编发宣传资料,正确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稳定伤者情绪,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防止校园混乱;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材料、简报的起草、打印和发送工作,做好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宣传信息网络体系,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应急救援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 马 颖、田磊 副组长:田齐波、宋玲艳、梁健
成 员: 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综治处、教务处、教科处、 团委。
(2)工作职责:负责突发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工作,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发展,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负责事故现场救护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为施救单位提供快捷的帮助。组织人员快速护送伤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及时报告(通报)现场救援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事故调查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 田齐波
成 员: 政教处、综治处。
(2)工作职责:负责对突发事故的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后果和危害,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写出事故报告,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听取事故受伤人员家属意见,安抚事故受伤人员和家属的情绪;依照有关规定,提出事故善后处理意见。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后勤保障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田齐波
副组长:陈立军
成 员:总务处、办公室、工会。
(2)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学校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预算,统筹经费管理,做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落实情况,确保及时、安全、有效完成保障任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1)学校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要求学校安全保卫人员要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认真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2)学校开展消防常识教育和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火灾模拟求生演练。
2、报警机制
报警程序:
(1)拨打119,及时报警。
(2)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伤员。
(3)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市委、市政府。
报警内容:
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财产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火灾的扑救及应急处置情况。
3、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组成:
119消防民警、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校安全保卫人员。
4、组织实施
(1)当火灾发生时,学校迅速开通全部消防安全通道,组织师生紧急撤离火灾现场。
(2)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疏通消防通道。迅速组织学校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材,配合公安消防人员,扑救火灾。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医院救治被烧伤人员。
(3)火灾扑救工作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扑救。
(4)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1)学校要协同卫生、质检等部门定期对各学校师生饮水、饮食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学校要对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清理不宜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
(3学校要建立、完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学校教职工饮食卫生安全。
(4)从源头上把关,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进货渠道的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及食源性材料进入校园。
2、报警机制
报警程序 :
(1)拨打120电话,联系医院,及时救治中毒人员。
(2)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委、市政府。
报告内容:
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人数、中毒情况、事故应急救治情况及事态发展。
3、事故处理
(1)发现师生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要及时拨打120电话和医院取得联系,立即救治中毒人员。
(2)学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中毒人员,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中毒事件情况。
(3)学校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极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学校要迅速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要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严防事态扩大给学校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5)协同卫生、质检等部门对中毒事件展开调查,处理有关责任人,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三)学校治安案件、群体突发性案件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1)学校要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切实落实责任。
(2)学校要定期召开全体师生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3)学校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报告机制
报告程序:
(1)拨打110报警电话。
(2)拨打120急救电话。
(3)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市委、市政府。
报告内容:
各类治安案件及群体突发性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案件简要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态进展情况,案件平息、调查及处理结果。
3、案件处理
(1)校园内的学生群殴事件。
a、学校发生学生群殴事件局面难以控制时,学校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如有人员伤害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救治被伤害学生,并迅速通知学生家长。
b、学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案件督查与处理,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2)校外人员在校园内的违法犯罪案件。
a、发现校外人员在校园内斗殴、行凶、行窃时,学校保卫人员和值班领导要及时对其劝阻或将其控制,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b、如造成师生人身伤害,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救治受伤害师生。
c、当造成师生人身严重伤害时,要及时报告校长和有关处室负责人。校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d、学校要协助公安部门认真开展案件调查,凡因管理不善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学生串联、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罢课等群发性事件。
a、学校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b、对可能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学校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公安机关进行通报,严防事态扩大。
c、若群体突发性事件如:集会、游行、请愿、静坐、罢课等行为发生时,学校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
d、学校党政领导、班主任要深入班级和学生宿舍,切实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团结大多数学生,尽快平息事端。
e、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防社会闲杂人员等进入校园,制造事端,引发混乱。
(四)学校重大财物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各类校产的管理与保护,对学校财务室、科学馆等重点部位要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落实学校值班领导及保卫人员夜间值班和巡逻制度,切实防范学校重大财物被盗案件的发生。
2、报告机制
报告程序:
(1)失盗案件发生后,学校要保护好作案现场,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2)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市委、市政府。
报告内容:
失盗案件发生的时间、场所、案件简要情况、被盗财物的数量及价值、案件侦破工作进展情况、学校的防范补救措施。
3、案件处理
(1)学校加强对现场的保护,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
(2)接到报告后,学校领导和分管处室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案情发生原因。凡因安全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重大失盗案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高致病禽流感、EV71口足手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性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实验室有毒物品泄露,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等情况。
1、常规管理
(1)学校要协同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性、流行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
(2)学校对校园环境和校内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消毒。
(3)学校加强对有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2、报告机制
报告程序:
(1)发现疫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发病人员。
(2)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3)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市委、市政府。
报告内容:
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及人数、原因、学校的防控措施。
3、疫情处理措施
(1)学校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流行性疾病或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要坚持“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对校园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防止师生交叉感染。
(3)组织疫情调查。学校要密切配合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等措施。
(六)楼梯间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日常监管,定期排查楼梯间安全隐患,及时对楼梯间扶手、照明设施进行维护。安排值班教师加强对楼梯口的疏导,坚决杜绝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2、报告机制
报告程序:
(1)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受伤人员。
(2)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市委、市政府。
报告内容:
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原因、受伤人员救治及康复情况、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
3、事故处理
(1)踩踏事故发生学校要及时拨打120电话和医院取得联系,立即救治受伤人员,组织校医对受伤者进行简易包扎、止血等应急处理措施,尽快将重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2)学校要迅速与受伤学生家属取得联系,安抚慰问受伤学生及家长,确保师生和家人情绪稳定,严防事态扩大,给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3)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原因认真展开调查,对因工作疏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七)学校校舍等建筑物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1、常规管理
学校要配合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定期对学校的各类建筑设施进行检测和鉴定,对确定为危房的校舍,要坚决进行封闭和加固维修,加强对各类建筑物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2、报告机制
报告程序:
(1)建筑物倒塌事故发生后,立即拨打110、119电话,尽快争取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的救援,及时解救被困人员。
(2)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受伤人员。 (3)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市委、市政府。
报告内容:
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原因、受伤人员救治及康复情况、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
3、事故处理
(1)建筑物倒塌事故发生学校要及时拨打110、119、120救援电话,迅速切断电源,协助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尽快解救被困人员,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组织校医对轻伤者进行简易救治、包扎止血等应急处理措施,尽快将重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2)学校要迅速与受伤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安抚慰问受伤学生家长,确保师生和家长情绪稳定,严防事态扩大,给学校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3)学校会同建设等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原因,认真展开调查,凡因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力和安全管理疏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