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承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3-01 10:04 字号:

1、为树立公司形象,增强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实现对服务质量的长效管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水平,促进行业作风的根本好转,为社会提供“安全快捷、方便舒适、公平温馨”的乘车条件,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2、承诺内容

2.1、确保线路首、末班车准点。

2.2、驾乘人员、调度员工作时佩带标志。

2.3、正确使用报站器。

2.4、线路运行中不溜站、不窜线。

2.5、保持车辆整洁卫生,标志齐全。

2.6车辆运行中驾驶员不吸烟、不接打手机。

3、服务标准

3.1、准点发车,保证车次准点执行率按计划完成,首、末班车准点率100%。杜绝责任大间隔,车次准点除客观原因外达80%

3.2、站务员、调度员身着统一制服,胸带工号卡,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做到热情、耐心解答乘客的询问,合理调度车辆。

3.3、报站器保持完好,到站前、出站后适时正确使用,起点站预报发车车号,提前开门,车厢内报清路别、方向,预报、重报站名,为老、弱、病、残、孕和怀抱婴孩的乘客寻座,为盲人提供免费乘车服务。

3.4、路线运行中,不擅离岗位任意抛车私自调头,不擅自超出本线路串线行驶,当三辆或三辆以上车同时进站时,做到二次进站带客,不溜站。

3.5、为乘客提供标志齐全、整洁温馨的乘车环境,车辆卫生保持“五净一亮”(机器净、车身内外净、座位扶手净,轮胎钢圈净、地板净、玻璃亮)。

4、投诉程序和时限在服务承诺范围内出现问题,乘客可向服务投诉中心投诉,投诉电话:52006015200602,投诉在3日内得到答复,7天内处理完毕。如没有及时答复,每拖延一天扣罚责任处理者10元人民币,对投诉人给予补偿,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7天内处理完毕,我们将向您作出解释。

5、违诺责任

5.1、淮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其工作中给您造成不便和麻烦,将向您赔礼道歉。

5.2、如果违诺给您造成乘车费用的损失,由我公司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