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6号公告:淮北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6-22 19:58 字号:

2021616日在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赵拥军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淮北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淮北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服务淮北转型发展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强化经济体检,坚持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发挥治已病、防未病建设性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财税改革,着力改善民生,维护经济平稳运行,较好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

助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6.85亿元,减免国有房产租金0.2亿元,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兑现政策资金0.51亿元,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投入4.4亿元,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出台推动工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政策和开发区财税扶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大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安排14.78亿元,加快推进和建成人民西路、京台高速出入口工程等一批骨干道路;安排新增债券资金8.53亿元,支持人民医院新院、滨湖校区二期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2.32亿元,实施百村示范工程,推进农村三大革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全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坚持民生为重,市本级民生支出占80.3%33项民生工程投入46.5亿元。及时拨付本级扶贫资金1.92亿元,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发放各类涉农补贴资金2.6亿元,落实惠民惠农政策;教育发展、文体传媒、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投入分别增长2.1%9.8%7.2%38.6%

着力推进财政领域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制度。出台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等相关办法,对11重点预算项目13家单位整体支出预算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国资委)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有待改进。抽查9家单位编制的预算项目,其中有13个经常性项目,涉及预算金额445.38万元,实际用于编制外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占比均在81%以上,项目预算内容不透明。2020年度市财政总预算会计账面反映其他应收款科目、与上级往来科目的年初余额、年末余额与财政决算草案不衔接,合计分别相差450万元、211万元。

(二)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够规范。6项环保转移支付资金6339.2万元的分配超过规定期限30日;因分配拨付资金不及时、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闲置、滞留资金4717.8万元;擅自改变1项资金使用单位,涉及金额27万元。

(三)财政存量资金未清理盘活。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财政专户结转两年以上专项资金569.44万元、世行贷款项目结余资金104.84万元、专户历年结余的偿债资金1261.43万元,10家单位账户中结转两年以上资金711.71万元,合计2647.42万元,未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

(四)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改进。市财政未结合我市预算管理体制、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具体实施单位在市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中的职责,提出具体要求;202012月对20195单位整体支出情况、5个自评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面小,工作启动晚,绩效评价结果难以充分运用到下一年的预算编制中。

(五)涉企信息系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51笔涉企专项资金拨付未纳入涉企信息系统管理,涉及金额402万元;34笔涉企专项资金在涉企信息系统审核未通过情况下,直接通过一体化支付信息系统拨付,涉及金额753.24万元;与财政涉企项目申报有关的项目基础信息没有完整录入。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继续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采取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方式,对市本级322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体分析,对发现的问题疑点进行重点核查,同时重点审计了市科学技术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2家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够规范。一是1家单位2个经常性项目,2020年支出138万元,未编制项目预算;4家单位编制的9个预算项目未细化,涉及预算金额15080.46万元,在执行中进行了二次分配;1家单位1个预算项目分为两个预算项目编制,支出范围和绩效目标均一致。二是3家单位3个项目支出决算金额不真实,涉及金额281.58万元;1家单位上下年度货币资金决算金额不一致,涉及金额44.07万元。

(二)银行账户管理需加强。5家单位账面反映有7个维修资金银行账户,账面金额161.73万元,审计核实均为虚拟账户,应进行账务调整;1家单位存在1个长期休眠银行账户,账户余2.33万元;1家单位存在1个收入过渡户,账户余额379.38万元;2家单位各存在1个应清理核销账户,账户余额256.15万元。

(三)政府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6家单位滞留房租、利息等512.4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4家单位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未按规定作为资产入账,涉及金额2134.95万元;4家单位无存货管理制度,未定期清查盘点单位存货,且出入库手续不规范。

(五)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市级科技重大专项资金1422万元分配滞后,涉及44个项目;1个项目验收时已停工,并因失信被查封,涉及科技资金50万元;11个项目验收资料不齐全;5个项目进度均未达到项目任务书计划目标,涉及科技资金500万元。1个信息化项目支出135万元,由4家所属单位使用上级医改补助资金支付;使用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42万元,重复购置PAD移动终端;拨付属单位用于全市综合医改培训的上级医改补助资金69万元,截至2021430日尚未支出,项目也未实施。

(六)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一是4家单位6个市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预算金额1892.8万元,预算执行任务、绩效目标均未完成和实现,也未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相应调整项目绩效目标。二是2020年市财政追加6家单位9个预算项目,均未同步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512.08万元。

三、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累计结余分别为90.14亿元、33.3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金筹集方面。一是因甄别不细致,不符合失地农民参保标准而参保的有28人;二是因人员身份和工作变动,导致行政事业养老保险缴费人员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在同一时间段重复缴费,涉及876人;三是1家保险公司分公司少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34.66万元,单位、个人分别少缴养老保险金17.06万元、10.77万元,涉及102人。

2.基金使用方面。一是44人同时领取两种养老保险待遇,涉及金额45.2万元;二是2家医院通过多计诊疗次数、免费收治病人住院等手段,违规支出医疗保险16.72万元;三是65家医院违规收取输液续瓶费56.45万元;四是13家医疗机构为31人办理分解住院,涉及金额12.82万元。

审计期间,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分别已追回4142.51万元养老保险金、1家医院和110.29万元医疗保险金审计中发现涉嫌利用虚假诊疗收费票据骗取医疗保险金19.09万元的案件线索,已移交濉溪县公安局处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情况

20192020年,全市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3601.6万元、支出924.72万元。截至2020年底, 账面累计结余110558. 09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对其管理的部分维修资金,金额752.82万元未按户记账、结息。

二是2020年底,我市部分维修资金未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 资金增值渠道单一。

三是使用维修资金,需要经过填写使用申请表、征求业主意见、社区(村委)意见、街道办事处(镇)意见、主管部门受理、现场勘测、审核审批、结算等八个阶段,手续复杂、周期较长,无办理时限。

(三)公共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72020年度,我市(不含濉溪县)2101工程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涉及招标金额284.58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16个工程项目投标单位12名项目经理,其社保缴费单位与其所在投标单位不一致,存在挂靠行为。

二是目前,我市采用公路工程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分法的公路工程项目未实现网上全流程电子评标。

三是20152020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投标保证金6069.36万元,未及时清退

四是144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保证金超规定比例,多收取保证金228.68万元

五是自推行投标保函以来,使用投标保函参与投标占比仅为8.34%,未达到减轻企业负担的目的。

(四)公共投资EPC项目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市本级26个政府投资EPC项目,中标金额44.78亿元。截至20214月底,已支付进度款10.94亿元,5个已竣工验收、7个未开工、1个解除合同。审计抽查了高新区管委会、临涣循环经济有限公司、市建投集团等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市尚未制定出台EPC项目配套政策及具体操作规程,相关主管部门也未针对工程总承包的新模式制定配套的操作办法和工作指导规则。

二是5个政府投资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前就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三是10个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四是26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均规定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总投资控制价,但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结算总价与投资控制价的比较口径不一致

五是9个项目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清单和控制价,且提前收取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用

六是1个项目现场勘察记录询价记录均未保存。

七是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多收取22个项目招标代理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329.21万元

八是8个项目投标保证金475万元未及时退还。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结合投资审计改革,市审计局关注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中介机构履职情况、建设单位对中介机构管理情况。2020年,审计移交4起涉及中介机构的案件线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1.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控制不到位。2个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造成项目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2.监理单位对项目资料审核不严。1项目个别签证单与现场实际不一致;2个项目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纸核对不细致,竣工图纸与现场实际存在差异;1PPP项目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批复时间在企业评审之前,不符合正常程序,造价增加约249万元。

3.监理单位对项目造价控制不足。1个项目的监理审核金额无调整工程量计算底稿和综合单价调减的依据;1个项目监理的结算审核资料中,未扣除甩项工程费用;3个已经监理审核项目,项目变更和结算审减率仍达到40%-50%以上

(二)项目建设单位未对中介机构进行有效管理

2家中介机构编制同一个项目的一期、二期施工图预算,预算计量原则、计价依据不统一,相同费用计费标准、计费方式不一致;1家中介机构在未对现场勘查的情况下就出具评估报告,出现关键性评估指标计算错误,管理看护费用评估严重失实,损失财政资金302.99万元;5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设计方案设计深度不够、论证不充分、计算错误、相同的施工内容设计标准不一致问题,导致项目变更较多,造价增加;部分建设单位未按照监理合同约定进行处罚,部分监理合同缺少造价控制约束性条款。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审计处理。有关部门、单位正在按照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整改。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督促整改,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综合管理。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进一步明确经常性项目列支范围和标准,规范聘用人员支出预算编制,做到公开、透明;督促预算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可研论证,编实编细项目预算。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设立,加强账户资金监管。规范资产核算管理,完善资产盘点清理制度,做到账实、账表、表表相互衔接一致,资产信息准确完整。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社保、住房、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资金管理制度,细化管理举措;加大社保、住房维修等民生资金追缴、补缴力度,防范风险隐患;完善资金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机制,督促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加快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公开、透明。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建立市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督促预算单位认真落实双监控制度,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按程序调整项目绩效目标;尽早部署项目自评的复评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的实质性挂钩;加大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跟踪落实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四)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尽快建立EPC项目、投资项目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做细做实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编制好投资概预算;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尤其应审慎选择EPC项目发包时点,确保投资准确性和可控性;审慎选用中介机构,加强执业质量监督;规范考核,完善中介机构清退淘汰和惩戒机制;推进保函保险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工作,加大保证金清退力度;加大对围标串标打击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自觉主动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扎实推进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坚守主责主业,服务六稳”“六保,努力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