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健身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2-02 16:49 字号:

 

   

淮文体20232

 

快乐健身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完成全市230个居住小区、133个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新建7个体育公园和口袋体育公园、4个百姓健身房、40公里健身步道,实施3个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项目改造,基本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健身设施网络。开展群众体育培训不少于3万人次,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16万人次。

二、推进举措

()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已建小区全面维修、改造、升级或补建健身设施;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镇(街)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健身步道建设规划,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

()打造城市近郊休闲健身网络。推进体旅融合,精心打造皖北川藏线徒步线路、红色骑行线路、自驾车营地、榴园冰雪项目等,依托中湖打造全市首个快乐健身公园,逐步形成山水相连、河湖贯通的近郊健身休闲康养网络。

()加强空间资源整合利用。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快乐健身驿站,配备直饮机等便民设施,与城市园林绿化有机衔接。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推进市、县(区)两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和运营。推进科学健身指导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社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常态化组织广场舞、乒乓球、羽毛球、八段锦、武术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

()积极培育品牌赛事活动。推进淮北国际马拉松、龙脊山越野徒步赛、汽车场地越野赛等市级品牌赛事,继续培育濉溪县农民篮球赛、相山区广场舞、杜集区迷你马拉松、烈山区冬泳等县区品牌赛事。办好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和市、县(区)、镇(街)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网球、广场舞六球一舞三级业余联赛。

(七)加强科学健身宣传指导。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手段,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宣传科学健身理念,营造全民健身氛围,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三、支持政策

(一)争取多方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强省资金项目,支持全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市及县区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设施建设。

(二)加大场地供给力度。市、县(区)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租期不超过20年。

(三)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依法依规在税收、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办法、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

 

 

 

                        2023130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淮北实际为居民住宅区配建、维修健身设施。对已建小区,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健身点230 个。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健身点133 个。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健身步道建设规划,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打通红绿灯阻隔,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新建7个体育公园和口袋体育公园,配建 4个社区百姓健身房。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 3 个,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市教育局牵头,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和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动社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广场舞、乒乓球、羽毛球、八段锦、武术和类冰雪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 项运动技能,培训不少于3 万人次。办好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和市、县(区)、镇(街)三级业余联赛,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16万人次。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手段,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宣传科学健身理念,营造全民健身氛围,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强省资金项目,支持全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市及县区将有关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市、县(区)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 20 年。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设施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