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幼保健院依法执业自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024-04-15 16:51 字号: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为维护医疗机构就医秩序,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本医疗机构已认真学习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依法执业,保护患者隐私。不开展超出执业许可范围诊疗科目以外的诊疗活动,不出租或承包科室,不出租、出卖、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件;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不向外泄露患者个人信息;不使用“医托”等违法手段招揽患者。

二、严格医务人员管理,确保持证上岗。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基本情况在明显位置公示;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人注册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

三、严格开展临床应用技术。按规定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医疗技术临床研究,不违法开展或协助其它单位违法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

四、加强药品器械管理与使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使用非法、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保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按要求做好放射诊疗设备、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

五、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管理。

六、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管理规定。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加强血液运输、储存管理及临床用血申请、审批、使用等工作,及时妥善处置输血不良反应和落实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

七、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等法律法规,严格印制、书写、使用、保管医学文书;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八、坚持诚信执业,严守医德医风。严禁过度治疗、过度宣传等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并依法公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在诊疗活动过程中保障患者知情权;严禁医院工作人员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收受他人财物。

九、认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保证自查工作严肃认真,上报信息、数据真实有效。

十、畅通医疗投诉渠道,维护患者人身权益。严格落实《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公开医院投诉渠道,保障患者投诉权利。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