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幼保健院免费妇幼保健服务项目简介汇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025-01-09 10:17 字号:
一、妇幼健康领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民政策
(一)免费产前筛查项目
1.服务对象:怀孕15-20+6(孕中期)周的孕妇,且夫妻双方或至少一方为本地户籍。
2.服务内容:对孕妇进行与优生优育和产前筛查相关的免费健康知识教育、免费实验室检测以及免费咨询随访等服务,其中实验室检测是指对孕中期孕妇进行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血清学三联筛查(AFP、β-HCG和uE3,以下简称“血清学检查”),但不包括对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技术检测。
3.服务流程:
(1)对符合免费产前筛查的服务对象要查验相关有效证件,然后在“信息平台产前筛查窗口”登记相关信息;2、对不符合免费产前筛查的服务对象做好解释,可选择自费检查;3、筛查前要对所有服务对象充分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时做好咨询服务;4、妥善保管筛查资料,及时将检测结果告知服务对象,对评估为高风险的服务对象,动员其在产前诊断机构接受后续诊断干预服务,同时做好随访服务。 5、相关有效证件是指户口簿和结婚证等,如孕妇本人户口簿上户口是本市户籍,只需携带户口簿即可;如孕妇是外市户籍,需携带丈夫户口簿和结婚证来证明丈夫户籍是本市户籍及夫妻关系;如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者,提供村或居委会证明是我市户籍居民也视为有效证件。
4.提供服务单位及科室:全市指定的助产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期保健科(孕检门诊)
(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1.服务对象:本市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2.服务内容
(1)孕期保健:
第一次:孕13周内:①孕妇持身份证在居住地所在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②对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③体格检查:发育、营养、体重、血压、巩膜、甲状腺、乳房、乳头、心、肺、肝、脾、浮肿、妇科或产科检查。进行高危评分、计算BMI。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④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ABO血型、Rh血型、肝功能(含血清总胆红素测定,总蛋白、白蛋白测定,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测定)、肾功能(含尿素氮、肌酐测定)、梅毒RPR检测。⑤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教。
第二次:孕16~24周:①体检及产科检查:询问孕妇健康状况,心、肺听诊,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绘制妊娠图及妊高症预测,高危评分。②实验室检查:尿常规、B超检测③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预防HIV(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宣教,预防出生缺陷宣教。④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告知。
第三次:孕25~27周:①体检及产科检查:询问孕妇健康状况,心、肺听诊,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绘制妊娠图及妊高症预测(上次未做者),高危评分。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②实验室检查:尿常规、血常规。③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预防HIV(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和预防出生缺陷宣教。④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告知。
第四次:孕28~36周:①体检及产科检查:询问孕妇健康状况,心肺听诊,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绘制妊娠图,高危评分。②实验室检查:尿常规,B超。③孕期卫生、营养和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宣教与指导。④高危孕妇根据情况增加随访次数。
第五次:孕37~40周:①体检及产科检查:询问孕妇健康状况,心肺听诊,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绘制妊娠图,进行高危评分。②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③孕期卫生、营养和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宣教及指导。④预测分娩方式、决定分娩地点。
(2)产后42天健康检查: 提供免费的常规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以及血尿常规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对产妇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4.提供服务单位及科室:全市指定的助产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期保健科(孕检门诊)
(三)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
   1.服务对象:全市各县区准备怀孕和孕前三个月的农村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特别是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物的育龄妇女。
2.服务内容:为符合政策的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每人每天增补0.4mg叶酸(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畸形或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的高危待孕或孕早期妇女,每人每天免费增补4mg叶酸),保证其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的服用量。
   3.提供服务单位及科室:全市指定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助产机构孕期保健科(孕检门诊);婚前医学检查门诊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门诊。
(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1.服务对象:所有孕产妇
2.服务内容:(1)为所有孕产妇孕期和分娩时提供免费艾滋病、梅毒、乙肝二对半咨询检测;(2)为感染艾滋病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提供免费药物阻断和咨询服务,为感染梅毒孕产妇提供免费咨询和治疗服务;(3)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提供免费乙肝免疫免疫球蛋白接种服务。
3.提供服务单位: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助产机构孕期保健科(孕检门诊);助产机构产科;指定的医疗机构皮肤科。
(五)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1.服务对象:有生育意愿的夫妇
2.服务内容:对有生育意愿的夫妇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具体项目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随访。
3.提供服务单位及科室:濉溪县妇幼保健院和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门诊。
(六)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项目
  1.服务对象: 在全市助产机构产科住院分娩的新生儿。
2.服务内容及服务流程: 在新生儿出生3天后至出院前,经充分哺乳,由助产机构产科人员对婴儿进行血样标本的采集,然后采集血片送至指定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进行检测。
    3.提供服务单位:全市所有助产机构。
(七)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
1.服务对象: 在全市所有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新生儿。
2.服务内容及服务流程: 在新生儿出生3天后至出院前,由产科人员告知婴儿家长,携带婴儿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五官科进行听力的初次筛查、复筛和诊断。
3.提供服务单位及科室: 指定的医疗机构产科、五官科。
(八)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1.服务对象:本市辖区内常住的7岁以下儿童。
2.服务内容(根据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版)):
(1)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出生后 28~30 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
(2)婴幼儿健康管理:在婴幼儿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 8 次。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 6~8、18、30 月龄时分别进行 1 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 6、12、24、36 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 1 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预防接种。
(3)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 4~6 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4.提供服务单位及科室: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具有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儿童保健科(儿保门诊)
(九)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
1.服务对象:市内准备结婚的男女均可到定点婚检机构享受免费婚前保健服务
2.服务内容:对准婚青年在婚前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医学检查,及早发现男女双方影响婚姻与后代健康的疾病而给予合理的指导和建议,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服务内容主要有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血尿常规、胸透、梅毒筛查、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等辅助检查)。
3.服务流程:到婚检服务点后,婚检服务点会向婚检对象分别发放《女性婚前医学检查表》及《男性婚前医学检查表》,并提供科学规范的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具体流程如下:登记相关信息(婚检接诊区/预诊区)→询问病史和详细体检(男女婚检室)→抽血、验尿(检验科)→胸部拍摄,孕妇免透(放射科)→健康讲座、观看宣教片(宣教室)→开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主检医生处)
4.注意事项:(1)婚检男女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2)婚前检查当天需空腹,女方要避免在月经期接受婚检,这会影响到妇科检查。在婚检前一天晚上避免酗酒、熬夜。女方需要做妇科超声检查的,检查前需要憋尿等。(3)婚检点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如遇“5月20日、2月14日、农历七夕”等特殊日子且恰逢周末或节假日,请咨询各婚检点是否婚检。
5.提供服务单位及科室:目前我市三区一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婚前健康检查门诊。
濉溪县:濉溪县淮海路27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相山区:相山区南湖路87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杜集区:杜集区学苑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政务服务中心2楼
烈山区:烈山区烈迎宾路169号3号楼政务服务中心 3楼
以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咨询电话:
濉溪县妇幼保健院:0561-6881586
相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561-3883555
杜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561-4011068
烈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561-4686099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0561-3034488

二、妇幼健康领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措施
淮北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省市卫生健康委和省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的领导下,为提高各项目服务质量和推进各项目有序实施,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一、淮北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定信息管理科具体负责全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二、信息管理科每年根据妇幼健康领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的新变化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制定各项目实施方案。
三、信息管理科每月收集汇总撰写全市各县区项目完成情况分析报告上报给本中心和市卫生健康委领导,并通报给县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四、信息管理科每年至少开展2次项目督导或考核。
五、信息管理科针对当年重点项目举办培训班。
六、信息管理科每季度组织召开全市妇幼健康工作例会(推进会)。
七、信息管理科和健康教育科指导并督促本单位及县区各相关单位开展项目知识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