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政府开放日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1-07-02 11:32 字号:

第一条 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增进彼此了解与互信, 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开放日活动由分管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结合本公司实际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

第三条 政府开放日活动原则上每半年举办一次,举行 时间为每年 6-7 月和 11-12 月,为提升活动整体效果,扩大群众影响,具体时间以政务公开办公室通知的政府开放月时间为准。

第四条 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对象,包括在淮北市工作、 生活、学习,关心淮北市生态环境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主要对象包括基层“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及 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代表,基层网格长、基层群众,引进人才、 创业者、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学生代表、网民代表等。单 位参加的需出具介绍信,个人参加的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第五条 政府开放日活动每次邀请的代表人数控制在 10-20人以内。

第六条 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形式主要包括: (一)浏览介绍。让公众浏览部门整体架构;由专人介绍部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参观调研。邀请公众参观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运 行情况及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调研重要民生工程实施和推进 情况。 (三)座谈交流。举行交流座谈会,听取政府领导有关 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情况通报,向公众介绍本单位重点工作、 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群众代表就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 民生问题与政府领导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 (四)其他适合的形式。根据需要安排现场考察具体场所,每次活动参观 3-4 个场所,需提前向被参观单位进行预约。

第七条 每次政府开放日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在活动时间、主题内容确定后,将相关活动方案提前10天上报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查备案。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收集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并向群众代表反馈办理况。

第八条 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 行督促检查和现场走访,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