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1-07-02 11:02 字号:

一、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由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可与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基层评议机关作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等一并进行,评议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公开。

三、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坚持职工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四、社会评议方式:

(一)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和客户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调查表,向社会各界发放或在网上公布,供客户评议;

(二)监督评议。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召开客户座谈会,设立客户意见箱等,接受客户监督评议。

(三) 网络评议。在公司网站开设评议专栏让客户发表意见或建议,给予评议。

五、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信息公开内容是否真实、规范、准确、完整;

(二)信息公开范围是否全面,重点是否突出;

(三)信息公开方式是否多样、便民,是否把信息公开网作为信息发布的主渠道;

(四)信息公开时间是否及时;

(五)信息公开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六)信息公开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

(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周到;

(八)工作人员是否按照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规定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是否按规定收费;

(九)工作人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规范、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

(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整体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评议的内容。

六、社会评议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作社会评议实施方案及测评表,并向社会公示;

(二)确定参加社会评议人员;

(三)组织参评人员查阅资料,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四)发放、填写、回收社会评议测评表;

(五)汇总社会评议情况,并将评议结果公开。

七、评议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在评议中被评为“满意”等次的,由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在部室进行通报表扬;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对所在部室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