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融通担保服务服务指南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15 10:43 字号:

    一、办理依据

    1.皖金(2015)66号《关于印发实施税融通业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开展主体中要求各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税务部门以及银行要建立沟通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

    2.淮金办(2015)71号《淮北市“税融通”业务实施细则》第四条要求各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税务部门以及银行要建立沟通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

    二、承办机构

    淮北市同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三、服务对象

    我市境内的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企业应有2年及以上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能力、纳税信用级别不低于B级等要求。

    四、申请条件

    申请业务的企业应有2年及以上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能力、纳税信用级别不低于B级等要求。

    五、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近期信用报告;

    3.企业近期信用报告,企业工商信息查询单;

    4.近两年及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近半年水电费单,近半年银行对账单,上下游合同;

    5.企业国、地税完税证明,国税纳税评级证明。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淮北市同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创新业务部办理申请。

    2.受理:淮北市同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创新业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现场调查:淮北市同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创新业务部指派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调查。

    4.担保审批:淮北市同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申请的税融通业务进行审批。

    5.出具担保函:淮北市同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业务受理银行出具担保意向函。

    七、办理时限

    服务流程1-5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关于印发实施税融通业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标准:银行放款额度的1%。

    九、咨询方式

    淮北市同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61-3199005